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可以买卖吗
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可以买卖吗
人防工程在生活中不难发现,由于城市的土地资源紧张和避免建筑面积的浪费,人防工程往往成为地下车库等设施。那么作为业主或者开发商,对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可以买卖赁吗?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带来这一问题的答案。
一、什么是人防工程地下车库
现在国家规范规定,高层住宅和公共建筑都要有人防地下室,战争时期可以提供人员掩蔽场所。所以,现在的地下室都是人防地下室,与一般地下室不同是它要安装人防门,往外接的各管线都要预埋钢管留洞,不可以等盖好后在打洞等,要设洗漱间,消毒室等。为了避免对建筑面积的浪费,人防地下室在平时都是可以做为地下车库的!
当然,建设单位可以选择不在该项目中建设人防工程,(因为按照人防标准建设的地下室、地下车库成本较高,不经济),就要按照应建人防指标向人防部门交纳人防易地建设费,由人防部门易地建设人防工程,这种情况下小区内的地下室、地下车库就是普通的民用工程,而不是人防工程,就叫地下室、地下车库。
高层住宅和公共建筑都要有人防地下室,战争时期可以提供人员掩蔽场所。所以,现在的地下室都是人防地下室,与一般地下室不同是它要安装人防门,往外接的各管线都要预埋钢管留洞,不可以等盖好后在打洞等,要设洗漱间,消毒室等。为了避免对建筑面积的浪费,人防地下室在平时都是可以做为地下车库
地下车库属于人防工程,而人防工程是人防的一部分
人防即“人民防空”的简称,泛指三防(即对核、化、生的防护),人防工程是人防的一部分,要求平战结合,因此往往利用地下车库做人防工程,平时作为地下车库,战时用于人员、物资、专业防空队及其装备的掩护部。因此要求其板顶,墙壁,入口等地方的做法都应该达到战时防爆防核防化防生的强度。
(3)当进风口、排风口、排烟口采用门式悬板防爆波活门时,悬板活门应嵌入墙内,当悬板活门正向承受冲击波时,其嵌入深度不应小于200mm;当悬板活门承受侧向冲击波时,其嵌入深度不应小于300mm。
二、人防工程地下车库能够买卖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十六条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投资者平时对人民防空工程享有使用权、管理权和收益权;第十七条明确,平时使用或者开发利用人民防空工程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转让、抵押、租赁人民防空工程。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和维护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防发〔2012〕5号)文件规定:“依法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是国家强制要求配套建设的人防工程,属于国防工程和社会公益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或者以长期出租使用权的名义变相买卖防空地下室。在目前国家对防空地下室产权尚末明确的情况下,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只允许短期租赁,每次租赁合同期不得超过5年。”
综上就是"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可以买卖吗"这一问题的答案,包括人防工程的概念以及该问题的具体解答。买卖作为一种处分权离不开对车库这一物品的权利归属的判断,通常人防工程属于社会公益设施,其买卖关系到公共利益,所以国家做出了特殊规定。通过以上内容,我们相信您能够对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有进一步的了解。
总结: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可以买卖吗人防工程在生活中不难发现,由于城市的土地资源紧张和避免建筑面积的浪费,人防工程往往成为地下车库等设施。那么作为业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离婚后想变更抚养权是否可行
虽然有的人在离婚的时候没有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但日后也不忘想要变更抚养权。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夫妻离婚后想变更抚养权是否可行呢?相信很多人都搞不清楚这个问题,也不知道要是允许进行抚......
·特别程序撤销监护权规定是怎么样的?
特别程序撤销监护权规定是怎么样的?一、特别程序撤销监护权规定是怎么样的?监护人不是随便申请变更的。是有顺序的。《民法通则》第十六条关于变更监护权的特别程序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
·公司开运动会被车撞算不算工伤
公司开运动会被车撞算不算工伤一、公司开运动会被车撞算不算工伤?公司开运动会被车撞符合法定条件的也算工伤,运动会不属于工作范畴,但单位是大会的组织者,对会场的安全设施和参加会议的人......
·消费者保护退货会涉及到什么?
消费者出现在很早以前。在原始社会的时候就有贸易的出现,消费者也就在那时候出现了。现在来说,消费者一般是指花费了资本去换去物品的一种行为。这是一种自愿的行为,在刚开始的时候还没有假货......
·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是法条竞合吗?
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是法条竞合吗?因为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构成要件不同,并基于量刑均衡考虑,笔者认为两者之间此罪与彼罪间界限清晰,两者条款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交叉和重合关系,仅因行为人的行......
·交通事故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检验、鉴定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
人防工程地下车库可以买卖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