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后的男人如何争取抚养权

  离婚后的男人如何争取抚养权
  
  离婚后,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6、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7、双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主动要求与父亲生活的。
  
  二、争取抚养权需要哪些证据
  
  为了得到孩子抚养权,男方可以寻找以下证据:
  
  1、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
  
  2、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别。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
  
  3、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
  
  不管自己是否能直接抚养孩子,其实对孩子的抚养义务都是不能免除的。有些人在争夺抚养权的过程中就直接放话说,要是自己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话,那么就不养孩子了,连抚养费都不给,但其实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话甚至还有可能被认定为遗弃罪。
  
  
总结:离婚后的男人如何争取抚养权离婚后,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有利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积金不能异地贷款
      公积金不能异地贷款,可以异地购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做房产抵押,但是异地贷款房产无法评估,因此无法异地贷款。可以采取先在天津一次性或商业贷款,提取北京公积金的方法,至于是否是异地,看你......


·劳动合同法9条内容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法9条内容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二、劳动合......


·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是怎样的?
      在生活和工作中,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应给予劳动者几种保障性待遇。因此,这也成为了很多劳动者选择工作的条件之一。那么,五险一金单位和个人缴纳比例是怎样的?下面就将这一问......


·拐卖儿童罪加重处罚的情况有哪些?
      拐卖儿童罪加重处罚的情况有哪些?(1)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3)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4)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5)造成被拐卖的儿童......


·公务员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的内容是什么?
      公务员工伤保险条例解释的内容是什么?公务员在工作过程中,有时候也会面临人身伤害,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缴纳社保的公务员,因工受伤的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补助......


·一、房产没分割法院可以判离婚吗?
      一、房产没分割法院可以判离婚吗?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起诉到法院的离婚案件法院都会判决离婚。法院判......


离婚后的男人如何争取抚养权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