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轻伤现在误工费怎么赔偿?

  轻伤现在误工费怎么赔偿?
  
  
  轻伤现在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根据。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于一九九○年七月一日起颁布试行,共计六章第五十六条。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根据这一规定,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误工费赔偿金额 = 误工收入(天/月/年)× 误工时间   ②关于“误工时间”的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
  
  
  二、打架轻伤赔偿标准
  
  
  打架轻伤赔偿标准,1、轻伤属于自诉案件,如果你想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2、根据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轻伤)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3、针对你的损失你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赔偿请求。
  
  
  综述,劳动者因他人原因受伤会得到合理的误工费赔偿,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缓轻了劳动者心理压力。如果遇见不赔偿误工费的肇事人,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甚至起诉,我国法律保障受害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总结:轻伤现在误工费怎么赔偿?轻伤现在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如果土地使用期满怎么办?
      如果土地使用期满怎么办?关于土地使用期满怎么办,一般来说,不同类型的土地对使用期有不同的规定。然而规定总是不如人那么灵活能随机应变,因此国家在土地使用期的规定上又提出了土地使用期满......


·二手房过户有三种情况:
      二手房过户有三种情况:1、房屋买卖;2、赠与;3、继承。三种情况涉及不同的法律规范,后两者是要求办理房屋公证后才可办理过户。二、过户的费用包含以下几个内容:主要费用:营业税:成交价的5......


·一、存款遗嘱公证需要材料有哪些?
      一、存款遗嘱公证需要材料有哪些?所谓公证遗嘱,是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


·在我国受贿行为中谋利要件如何认定
      一直以来,对受贿案件的侦破就存在着很多的重点和难点一时之间没办法找到突破口的,特别是之所以有受贿行为无非也就是要为他人谋利,您也应该知道为他人谋利的表现形式是非常多的,而实际上,法......


·赠与合同有无期限吗?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给受赠人的合同。从性质上看,赠与合同是一种承诺合同,即基于承诺而成立的合同。因此,当事人就赠与财产达成协议的,......


·财产损赔纠纷原告开庭前的准备需要哪些材料?
      财产损赔纠纷原告开庭前的准备需要哪些材料?一、财产损赔纠纷原告开庭前的准备需要哪些材料?参加庭审一般需要携带以下材料:身份证原件;证据材料的原件;传票;作为原告,可以结合你......


轻伤现在误工费怎么赔偿?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