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宁波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

  一、宁波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
  
  1、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鉴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
  
  3、工伤鉴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鉴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4、工伤鉴定申请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完整,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且在受理时效内的,予以受理,并自受理工伤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鉴定决定。
  
  相关知识:
  
  一、提出申请的期限
  
  1、用人单位一方的申请时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特别注意: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4款规定,如果单位没有这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劳动者一方的申请时限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特别注意:有工会组织的单位,工会是申请主体之一。
  
  3、超过1年申请期限的特别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1)不可抗力;
  
  (2)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3)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5)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二、需提交材料
  
  1、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2)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2、《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201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五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人事关系(包括事实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包括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人能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受理周期
  
  《工伤认定办法》第八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补正材料后,应当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四、工伤认定周期
  
  《工伤认定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第二十一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第二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五、不服工伤认定结论的救济途径
  
  《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特别提醒: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是可以选择的,这里的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用人单位为了拖时间通常选择先复议再诉讼,劳动者为了省时间应当不复议直接诉讼。
  
  综上所述,宁波的劳动者在对工伤鉴定有需要的情况下应该直接与单位协商后由单位帮助其完成所有的鉴定流程,如果单位拒绝或者想要逃避责任的可以让劳动者个人直接去相关的鉴定部门提交材料后开始正式的工伤鉴定的所有流程并得到结论。
  
  
  
总结:一、宁波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1、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鉴定申请;2、用人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羁押期间家属该干什么
      羁押期间家属该干什么在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家属在经检察院或者法院许可的情况下可以以辩护人身份见到犯罪嫌疑人。需要办理的手续如下:1、各分监区应将罪犯接见信在接见日前10天交十......


·一、转租商铺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一、转租商铺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租户是否具有转租的权利,取决于租户与房东的具体约定。所谓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转让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


·醉驾开庭有旁听人员吗? 一般建议家属前去。
      醉驾开庭有旁听人员吗?一般建议家属前去。1、建议家属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会见当事人,安抚当事人的情绪,了解分析案情,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意见,根据案情为当事人申请取保候审、做无罪辩护、罪......


·不给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对于未成年子女,要是父母离婚的话,那么不直接抚养的一方就需要支付其一定的抚养费。那要是不给抚养费有什么后果呢?很多人在了解了后果之后,才能认真的来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下面,我们就来......


·学徒需要签订合同吗?
      学徒需要签订合同吗?在实践中,有许多各行业领域的初学者会选择在学校学习的空余或者毕业后去一些单位当学徒或者实习生,此时,一些单位会要求与该学徒或者实习生签订一份实习协议。这些学徒或......


·巴州区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
      巴州区信息公开的相关内容是怎样的一、政府信息公开意义政府信息公开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及时、准确地公开发布。在经济全球化和信息......


一、宁波工伤鉴定流程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