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一方欠债孩子怎么判?
夫妻离婚一方欠债孩子怎么判?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a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b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c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a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b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c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d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a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b尚在校就读的;
c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9、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1、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
12、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a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b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c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d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17、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a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b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c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18、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另外如果双方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如果双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婚姻无法继续了,大人选择离婚,避免伤害,但是对于孩子来说,家庭破裂的伤害会影响他的一生。希望各位父母在考虑离婚时多想想孩子,婚姻需要不断地包容与磨合,不要轻易选择放弃。
总结:夫妻离婚一方欠债孩子怎么判?《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量刑5年是啥意思有哪些规定
量刑5年是啥意思有哪些规定量刑5年是指判决犯罪人员服刑5刑,指法院根据行为人所犯罪行及刑事责任的轻重,在定罪基础上,依法决定对犯罪分子是否判刑、判处何种刑罚、何种刑度以及是否立即执行......
·苏州离婚房子过户费用多少?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生活起居处处不离房子,夫妻由于各种原因而选择离婚的话,过户房产就成为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离婚过户房产是需要缴纳税费和手续费登记费和工本费这些费用的,如果不按规定......
·我国离休干部丧葬费40万吗?
在我国,去世的离职干部会得到一笔国家规定的丧葬费,以便家人为其处理后事。那么离职干部去世后,家人在领取丧葬费的时候,丧葬费标准和计算方法是怎样的?还有离休干部丧葬费40万吗?一起随我......
·医疗过错参与度比例如何划分?
医疗过错参与度比例如何划分?????????人吃五谷杂粮,哪有不生病的?生病了自然是要看医生。但是,人无完人,更何况是医生。医学是一个艰深又晦涩的学科,却能帮助人们脱离病魔的魔爪。......
·人肉搜索构成侵权吗
人肉搜索构成侵权吗,人肉搜索是否构成侵权一、什么是人肉搜索人肉搜索,是以互联网为媒介,在逐个甄别基于人工方式搜索的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匿名知情人公开资料等方式搜集信息,以查找人物或......
·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多少
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多少年?我们在生活中主要遇到的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比较大的就是关于住宅的质量问题,也就是房子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一旦出现问题就会给当事人造成一定的损失包括经济上的......
夫妻离婚一方欠债孩子怎么判?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