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夫妻分居是夫妻之间虽然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夫妻分居是夫妻之间虽然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实际却不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情况达到一定时间后,在法律上,也是不可以自动解除婚姻的。因为我国并不存在自动解除婚姻的说法,要离婚那么就必须要按照规定办理手续才行。而对于分居离婚,根据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如果夫妻因为感情不好分居满二年及以上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在诉讼中如果调解不能让他们的婚姻破镜重圆法院应当判决准予离婚。在这种感情破裂,法院调解没有效果的情况下,基于以下几点法官才能作出离婚判决,从而解除夫妻之间的解除婚姻关系。1、夫妻一方犯有重婚罪的或在夫妻关系保留的情况下与他人进行同居的;2、夫妻一方对另一方或者对亲属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造成对方人身伤害,且有伤害医疗证明,3、一方对家庭成员有遗弃行为的,此时的家庭成员不仅仅包括这一方的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还包括了配偶的父母、祖父母、兄弟姐妹等等;4、夫妻一方有赌博、吸毒、涉黄等不良习惯且多次教诲不改正的,这样的行为,可以说是严重影响了家庭和谐生活的,同时也会给夫妻之间的感情造成影响;5、夫妻因为感情不和不在一起生活满二年及以上的,且在分居的时候双方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的;6、因为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总之,在法律上,仅仅夫妻即使分居满足了分居离婚的条件规定,但是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也是不能自动解除。此时可以协议离婚,当然也可以诉讼离婚,实际需要当事人根据自身情况来作出选择,另外也是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之后,那么最终才能解除婚姻关系,达到离婚的目的。
  
  
  
总结:夫妻分居是夫妻之间虽然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实际却不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情况达到一定时间后,在法律上,也是不可以自动解除婚姻的。因为我国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区别
      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区别购买房屋我们就拥有了房屋的使用权,由于中国当前的房屋资源紧张情况,国家对房屋的使用权方面制定有非常严格的规定,规定的内容中明确说明了房屋使用权和......


·盗窃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如今我国已经取消了盗窃罪的死刑处罚,也就是说现在犯盗窃罪的,最严厉的处罚也就是无期徒刑。实践中,还是要先对盗窃行为做出认定,看是否构成犯罪,才能知道要不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天,我们......


·天然气管道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天然气管道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的现象在当前社会非常常见,为了保证城镇的发展总是会需要土地来更替使用,征用的土地拥有人是可以得到相关补偿的,而且一般来说补偿的金额是不会低于土地的原......


·委托拍摄合同范本该怎么写?
      委托拍摄合同范本该怎么写?委托拍摄合同范本该怎么写?委托拍摄合同范本:甲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摄影事项,双方经协商......


·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工人
      企业什么情况下可以辞退工人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的。3、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


·收养可依法解除吗,需要哪些条件
      收养可依法解除吗,需要哪些条件一、在我国,父母与子女是收养关系的,收养关系可以解除吗?在我国,父母与子女是收养关系的,收养关系可以解除吗?收养关系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收......


夫妻分居是夫妻之间虽然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