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二、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怎样认定
  
  (一)本罪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界限
  
  拐卖妇女、儿童罪中的收买,是为了出卖而收买, “收买”只是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一个中间环节,犯罪分子收买被拐妇女、儿童后,便将被害妇女、儿童又转手倒卖与他人,从中谋取不义之财。或者虽然不是为了出卖而收买,但是收买后又出卖的,也按照拐卖妇女、儿童罪处罚。
  
  (二)本罪一罪与数罪的界限
  
  根据本条规定,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下列行为的,应依照本法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对行为人以强奸罪和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实行并罚;对收买的被拐卖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应分别依照本法关于非法拘禁罪、伤害罪、侮辱罪的规定认定行为性质,并与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实行数罪并罚。
  
  另外对收买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并犯有下列罪行的,一般也应予以数罪并罚:明知被拐卖妇女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形成事实婚姻,构成重婚罪的;与被收买的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构成奸淫幼女罪(现已并入强奸罪)的。
  
  (三)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情形
  
  根据本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即行为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并没有强迫其与自己共同生活,当被买妇女要返回原居住地时,行为人未强行阻碍。
  
  其次,收买被拐卖的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这里的不阻碍对被买儿童解救,是指当被害人的家属或有关组织或部门得知被买儿童下落,前去领回被买儿童时,行为人没有强行阻拦。
  
  最后,被买妇女与收买人已经成婚,并愿意留在当地与收买人共同生活。这种情况,对收买人应视为“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也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结合上文的内容,我们知道在我国即使是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其实处罚也是很重,但前提肯定是收买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要是在犯此罪的情况下,实际的情节又特别严重的话,甚至还可以对行为人处死刑。另外,也要注意,如果没有阻碍被拐卖的妇女犯浑原居住地或者对被拐卖的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的解救,也是有可能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总结:一、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有借条被告未拿到钱会怎么判
      有借条被告未拿到钱会怎么判一、有借条但未收到钱法院怎么判打了借条但没有拿到钱,法院判定的关键依据是法律证据,原告手里你的借条就是法律证据,若没有收到所借款的证据,说明借条无效的话......


·果园承包合同到期征地补偿是怎样的
      果园承包合同到期征地补偿是怎样的一、果园承包合同到期征地补偿是怎样的果树的补偿标准根据果树类别、树龄等逐年递增.如:樱桃树树龄8-20年,每株补偿1500-2000元.各个地方的标准不一样的,建......


·简易程序案件能中止审理吗?
      简易程序案件能中止审理吗?一、简易程序案件能中止审理吗?简易程序是不能中止审理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简易程序案件是指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


·现实中,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在对事故进
      现实中,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在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都是需要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的。那要是紧急避险引发交通事故的话,此时事故的责任该如何认定、划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


·属于诉讼时效中止事由的有哪些
      属于诉讼时效中止事由的有哪些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这些法定事由包括两大类: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军事行动等,都是当事人无法预见和克服的客观情况;二是其他阻碍权利人......


·一、交通事故责任人无力赔偿怎么办
      一、交通事故责任人无力赔偿怎么办1、超过交强险的车主,驾驶员连带赔偿伤者,如果车辆有商业保险,最终这部分钱也是保险公司出;2、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