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劳动合同工作和地点怎么填?

  一、劳动合同工作和地点怎么填?
  
  1,工作地点就是平时上班地;
  
  2,出差地点只要在岗位职责中明确就可以;
  
  3,如果是外派还是需要明确具体地点的。
  
  “工作地点”是劳动合同法新增加的,同时它也是劳动合同订立前用人单位告知劳动者的内容之一。劳动合同法将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味着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地点调整,也属于劳动合同变更,根据法律规定,变更劳动合同需要双方协商一致。 工作地点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一旦在劳动合同中确定工作地点,用人单位便无权单方随意调整工作地点,调整工作地点需要事先与劳动者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调整工作地点。
  
  二、劳动合同怎么填写
  
  1、甲方为用人单位,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联系电话(必须是单位固定电话)等,单位名称与所盖章名称完全一致。
  
  2、乙方为毕业生信息,必须完全填写清楚。
  
  3、合同期限和试用期必须完全按照新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填写。即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注意合同期限的签订:比如:2009年3月29日至2010年3月28日。
  
  4、将工作地点中第三条中空缺处的具体工作岗位填写清楚。
  
  5、将工作实践和休息休假中的空白处和第一条填写清楚。
  
  6、劳动报酬第10、11、13条处的工资额按照实际情况填写。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比如东营市为760元/月。
  
  7、如有其他待遇或约定请在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第十八条处填写清楚。如没有用斜线划掉。
  
  8、违法合同责任条款处,如有其他约定请在第四十五条空白处填写,如没有用斜线划掉。
  
  9、在下方甲方签字盖章处加盖单位公章(只能是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的公章其他章一律无效),毕业生本人签名,填写签订日期。
  
  10、所有合同必须用黑笔填写,可上交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11、合同签订单位必须是在工商局注册的正规单位,网吧、小商店、餐馆、小超市等单位一律无效。所盖章必须是单位公章或人力资源部的公章,其余公章一律无效。
  
  12、各系必须在每周五下午下班前,将合同按照学号大小的顺序排列,且所有信息必须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或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录入并信息一致。
  
  劳动合同对于我们劳动者来说是特重要的,因此在填写劳动合同自己的信息的时候一定要认真的对待,按照实事的情况来写清楚,在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的时候一定要问清楚,因为有些公司有很多分公司,所以上班的地址一定要清楚。
  
  
  
总结:一、劳动合同工作和地点怎么填?1,工作地点就是平时上班地;2,出差地点只要在岗位职责中明确就可以;3,如果是外派还是需要明确具体地点的。“工作地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司清算如何办理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公司清算的程序具体如下:1、企业宣告解散、破产的,就应当立即成立清算机构。清算组的确定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也可由公司依照法律规定自行组成清算组。2、清算机构成立后,......


·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可以判缓刑?
      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可以判缓刑?故意伤害罪和抢劫罪可以判缓刑的,因为缓刑制度当中明确的规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犯罪行为都是有可能会被判处缓刑的,当然具体的是否决定的话,......


·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是怎么计算的?
      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是怎么计算的?一、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费用(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2)营业税:房屋......


·罪犯在入狱后多长时间可以减刑
      减刑是在原来判处的刑罚的基础上,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将其原判刑罚予以适当减轻。那么根据犯罪分子的悔改或者立功表现,发生哪些情况罪犯可以减刑?根据罪责刑相适用原则,减刑要有......


·检察院是否批捕怎么处理?
      一、检察院是否批捕怎么处理?检察院审查批捕时,首先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


·经济补偿金应发还是实发工资
      一、经济补偿金应发还是实发工资经济补偿是按应发工资计算,而不是按实发工资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


一、劳动合同工作和地点怎么填?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