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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嘉兴离婚财产怎么公证?

  一、嘉兴离婚财产怎么公证?
  
  到公证处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离婚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在领取离婚证后自动生效,无需办理财产公证。诉讼离婚的,法院对夫妻财产分割进行判决的,在判决书生效时,离婚财产分割生效,因此,诉讼离婚也不需要离婚财产公证。
  
  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书,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符合要求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然后,需要双方拿着前面的材料去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
  
  三、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的办理,需要什么手续、流程
  
  了解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的办理需要的材料和在哪里办理后,最关键的一步就是明确离婚财产公证办理的手续和流程。
  
  第1步,当事人要准备好以上几种材料: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第1步,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第3步,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离婚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接谈笔录,并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四、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应有以下内容: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6)分割后财产的交付和转移条件;
  
  7)价格补偿和债务承担问题;
  
  8)违约责任;
  
  9)其他事宜,例如办理登记和批准手续的问题,涉及第三人的问题等。
  
  办理离婚财产公证协议书应注意: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所以如果要拟写一份离婚财产公证书就可以根据上述条件进行书写。由于公证书都是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因此基本上都是符合规范的,一旦发现公证书不符合要求的话,需要及时地向公证机关提出,要求对方重新出具夫妻离婚财产公证书,避免法院不认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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