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规定工伤认定书到哪领取?
一、我国规定工伤认定书到哪领取?
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向当地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因此,如果你的工伤认定已由用人单位或你本人向当地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那么,工伤认定的法律文书包括《认定工伤决定书》,就到你或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当地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去领取。
二、需要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三、纷争诉讼
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四、不予受理
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
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具体指劳动关系的确认、医疗尚未终结等),工伤认定机关可以驳回申请,不予受理。
3.伤者或者伤者家属、用人单位对所申请的不予受理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于6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高一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90日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工作的过程中,如果劳动者发生工伤后,不仅会给劳动者的工作上带来影响,也会给劳动者的身体和生活上带来诸多的不便,那么工伤补偿金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受伤者的损失,如果在进行工伤索赔时,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支付赔偿金时,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解决。
总结:一、我国规定工伤认定书到哪领取?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向当地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因此,如果你的工伤认定已由用人单位或你本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交通事故人死了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人死了怎么处理交通事故撞死人的,首先应该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次要根据事故责任来承担相应的刑事或行政责任:1、如果肇事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
·江苏省征地补偿安安置办法都有哪些内容?
在看过我们国家其他地区的征地补偿的标准之后,可能对于江苏省的市民来讲,就应该要有一定的了解了,所以今天小编带给您的内容就是江苏省的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新的说法,对于江苏省的征地标准,......
·出租房屋需具备哪些条件
出租房屋需具备哪些条件房屋出租的条件,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1、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2、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3、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
·我国法律规定的货运代理合同的性质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的货运代理合同的性质是什么?在企业运营过程中,大部分都会存在大量的货物进出,这时候就需要寻找专业的货物运输公司。为了确保货物的正常交接,有时候需要签订货运代理合同。那么......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时间未必一致是为什么?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时间未必一致是为什么?一、合同成立时间如何确定?《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
·员工被刑事处罚可以被解除劳动合同吗?
员工被刑事处罚可以被解除劳动合同吗如果员工被刑事处罚,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
一、我国规定工伤认定书到哪领取?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