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听证的内容具体?
行政处罚听证的内容具体有哪些
行政处罚听证的内容具体有哪些
1.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2.当事人在限期内提出听证要求。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要求。
3.告知当事人听证时间、地点。
4.公开听证。
5.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证。
6.听证委托代理。
7.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8.制作听证笔录。
9.审查听证结果报告,作出处理决定。
相关法律知识:
《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有权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对于具体的行政处罚听证的内容有关的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当事人对于此类问题并没有一定的了解,所以导致问题的解决,存在一定的难度,但是对于当事人来说,如果自己不进行一定的约束与执行,对于自己的利益维护就会造成影响。
总结:行政处罚听证的内容具体有哪些行政处罚听证的内容具体有哪些1.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2.当事人在限期内提出听证要求。当事人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一、没有劳动合同工想辞职可以随时走人吗?
一、没有劳动合同工想辞职可以随时走人吗?1、没签劳动合同单位违反劳动法,你书面提出离职后可以立即走人,除要求单位支付你工资、押金外,还可主张经济补偿金、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补缴社保......
·法律中规定离婚后子女抚养多久吗?
法律中规定离婚后子女抚养多久吗?其实无论是父母是否离婚,对未成年孩子的抚养义务都是不会变的,而一旦父母离婚就需要明确双方的抚养义务,一方实际抚养孩子的,那另一方就要支付抚养费。那您知......
·一、重婚罪的婚姻关系如何处理?
一、重婚罪的婚姻关系如何处理?重婚罪婚姻关系处理应该要妥善处理,当事人要协商好关系,与重婚对象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
·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是怎么样的?
工程质量责任登记制度是怎么样的?目前社会上出现这种情况,有的不法商人为了牟取更多的利润,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没有完全按照国家标准实行,最终导致建设工程出现质量缺陷。所以为了保证工程质......
·发回重审案件原告可以撤诉吗
发回重审案件原告可以撤诉吗?发回重审后,原告当然可以撤诉了。因为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就是案件又回到了起诉时的原点了,只要法院没有宣判,原告就可以撤诉。《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
·如何申请商标代理业务
如何申请商标代理业务有的人比较有商业头脑,发现可以通过代理他人办理商标注册来赚取相应的手续费,因此就去成立了一个商标代理机构。对于这样比较专业的中介机构,法律规定开展业务需要做出相......
行政处罚听证的内容具体?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