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最高院关于认罪认罚的人员将减刑多少?

  一、最高院关于认罪认罚的人员将减刑多少还没有判刑和执行刑罚,不存在减刑问题,而是“从轻减轻处罚”。至于如何从轻减轻处罚,根据犯罪性质、犯罪情节和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酌情决定。如果不是恶性刑事犯罪案件、犯罪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最轻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恶性刑事案件,指的是社会危害重大、严重威胁公民生命安全和公共安全之类的犯罪案件(如,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其他严重的破坏性犯罪)。减刑,指的是判刑以后,在执行刑罚期间,表现较好,符合减刑条件的,依法给予减去一部分刑期,缩短原判刑罚。二、认罪认罚从宽认罪认罚从宽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的案件,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从宽分为实体上从宽和程序上从简两方面。对认罪认罚案件,属于基层法院所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被告人认罪认罚可以适用速裁程序进行审判。对于基层法院管辖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的案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在审理当中,被告人对程序适用提出异议的,或者有其他不宜简化审理情形的,人民法院依法转为普通程序进行审理。这是程序上的从宽。实体上,检察机关根据犯罪事实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以及认罪认罚的情况,依法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人民法院在做出判决时一般应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是如果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违背意愿认罪认罚,否认指控犯罪事实,或者指控的罪名跟人民法院审理的罪名不一致,以及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情形的除外。但是从保障人权和确保司法公正角度,对以下几类案件是不适用的: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二是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他们的代理人和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第三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不构成犯罪,以及有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现实生活中,由于诱惑太多,不少人走上了一条不归路。有的人对于自己犯的过错供认不讳,其将得到一定的宽恕,相反会得到严厉的惩罚。而我国对于认罪认罚这一法律问题,也是给出了详细的明文解释,希望您可以熟悉有关内容。
  
  
  
总结:一、最高院关于认罪认罚的人员将减刑多少还没有判刑和执行刑罚,不存在减刑问题,而是“从轻减轻处罚”。至于如何从轻减轻处罚,根据犯罪性质、犯罪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会将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小孩抚养权以及抚养费等等内容在离婚协议中约定清楚,那么离婚协议有法律效力吗?下面我......


·偷税漏税法律规定是什么?
      偷税漏税法律规定是什么?偷税漏税法律规定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进行偷税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偷税数额在一万......


·房子过户费用多少,怎么计算
      所谓房子过户即将个人名下房产转移至其他人的名下。但是具体房子过户费用多少呢,您都知道房屋过是肯要缴纳费用的,并且不同房屋不一样,但是这个费用具体怎么算呢,接下来,我们就带您一同了解......


·一、四川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四川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怎样的?(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


·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况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可认定为工伤: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


·房子质量鉴定应由什么部门进行
      房子质量鉴定应由什么部门进行房屋质量问题,也称房屋质量缺陷,是指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合同的约定。由此定义可知,并不是所有可见的房屋瑕疵都是质量缺陷,比如细......


最高院关于认罪认罚的人员将减刑多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