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之后怎么去抚养一个孩子要承担多少抚养费?

  离婚之后怎么去抚养一个孩子要承担多少抚养费?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 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3、在下列情形,对十八岁周岁以上(已成年)的子女,父母有抚养费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
  
  同时《婚姻法》第21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婚姻法》解释(一)第20条规定 “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如何争取子女的抚养权
  
  在律师代理的离婚案件当中,60%左右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的抚养权的问题,除了尊重孩子的个人意见外,收集相关有利的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取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等,通过对双方的基本条件进行比较分析,突出有利因素。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人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一般,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
  
  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a.孩子的年龄
  
  b.孩子的性别
  
  c.双方的经济条件
  
  
  d.孩子一贯的生长环境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之后双方最该考虑的就是如何降低对孩子的伤害,谁来抚养这个孩子,在一方抚养孩子的情况下,另一方是必须要支付抚养费的,而且还要最大利益的保护孩子的成长健康不受到影响,所以,离婚之后最应该顾及的就是如何照顾自己的孩子。
  
  
  
总结:离婚之后怎么去抚养一个孩子要承担多少抚养费?1、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在夫妻共同债务清偿范围外的债务能用共同财产清偿吗?
      在夫妻共同债务清偿范围外的债务能用共同财产清偿吗?在夫妻共同债务清偿范围外的债务能用共同财产清偿。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司法鉴定轻微伤分几级有什么内容
      生活中总会有一些人因为疏忽或者一些特殊的意外情况导致自己受伤,如果身体受伤是他人导致的话,我们是可以要求赔偿的,这方面可能还会涉及到司法鉴定方面的问题,许多人对司法鉴定轻微伤分几级......


·房东不知情二房东有权转租吗?
      房东不知情二房东有权转租吗?房东不知情的情况下,二房东是无权转租的,房屋转租是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


·遭遇家庭冷暴力离婚怎么做
      家庭冷暴力也是家庭暴力中的一类形式,虽然在身体上不会给受害人造成什么损伤,但在精神方面却会有很大的影响。在这样的情况下导致夫妻离婚也不是没有的,那此时遭遇家庭冷暴力离婚该怎么做才好......


·有社保得了心脏病算不算工伤
      有社保得了心脏病算不算工伤一、有社保得了心脏病算不算工伤?心脏病一般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


·签订离婚协议书要注意什么
      有过离婚经历的人都知道,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当事人必须就协商好的离婚事项签订书面的协议,也就是离婚协议书。但却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清楚签订离婚协议要注意什么,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离婚之后怎么去抚养一个孩子要承担多少抚养费?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