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怎么规定的
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怎么规定的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下情况要给子女抚养费: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居,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3、未结婚,有非婚生子女,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4、其他情况。如成年但仍在上高中的子女的父母,应给子女抚养费。
对于离婚要给子女多少抚养费的问题,最高法院有规定,分两情况: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按这个规定,如果有一个张先生,已与太太离婚,有一女由太太抚养,他是公司职员,每月工资为2000元,在子女抚养费诉讼中可以判决由他支付的抚养费可以在每月400-600元间。
另一种情况,“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按这个规定,如果有一个王小姐,她是娱乐业从业人员,收入不固定,已与先生离婚,有一女由先生抚养,在子女抚养费诉讼中可以依据同行业平均收入来确定,如该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件公布“05年度文化体育娱乐行业年收入”为24000元,那么平均她月收入可定为2000元,可以判决由她支付的抚养费可以在每月400-600元间。
按有关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就是说可以按月或按年给,当然要是手中掌握大量的财产的情况下,按标准一次性给齐,也是可以的。
二、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吗?
既然父母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是可以的,并且是有条件的,那么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条件到底是什么呢?从法律角度来说,不给抚养费其实就是免除支付抚养费。至于如何免除抚养费,其实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一)夫妻协商解决
支付孩子抚养费是夫妻双方的事情,如果一方不给抚养费,那么另一方肯定就得多支付抚养费,这样才能让孩子的成长条件保持不变。只要夫妻双方愿意,也就是说,只要夫妻一方对方不给、自己多给,那夫妻就可以协商解决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二)向法院起诉解决
但是,现实中夫妻常常就不给孩子抚养费难以达成协议,那就只能向法院起诉了。那么法院会怎判决呢?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条件是什么呢?
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需要提醒的是,不给抚养费免除的是支付抚养费的义务,但没有免除抚养义务。父母如果有能力抚养子女,就应当积极履行抚养义务。
抚养费是孩子成长的物质保障,也是父母的法定义务,除非特定情况,不给孩子抚养费是不行的。如果真为形势所迫,那么不给孩子抚养费也是无可厚非的。一般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在解除了婚姻关系之后,如果自身丧失了劳动能力,同时也没有其他经济收入的,这样的情况下其实可以适当减免抚养费数额,但要注意,此时并非是免除了抚养义务。
总结: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怎么规定的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以下情况要给子女抚养费: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2、虽未离婚,但夫妻因感情不和已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我国实行宗教自由,允许人民群众信奉佛教、基督教等。僧人作为公
我国实行宗教自由,允许人民群众信奉佛教、基督教等。僧人作为公民的一种,其人格尊严和名誉受到法律保护。有些人对宗教有抵触情绪,对僧人恶意诽谤,侮辱其人格。那么诽谤受持法华经的僧人会面......
·温室大棚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温室大棚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温室大棚征收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具体内容如下......
·申请保外就医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罪犯在监狱服刑期间,不仅可以获得假释、减刑的机会,若生病了的话,则在符合条件规定的情况下,还可以申请保外就医。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保外就医属于监外执行的一种,保外就医期间也是要算刑期......
·公司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吗,有什么规定?
公司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吗,有什么规定?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
·可以授予专利权的项目有哪些?
可以授予专利权的项目有哪些?(1)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必须是符合专利法第二条规定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如果申请的主题不是专利法所定义的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则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公司法中的公司指的是什么?
公司法中的公司指的是什么?一、公司法中的公司指的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称的公司指的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我国《公司法》中所称公司有其特定适用范......
离婚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怎么规定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