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孙子孙女属于法定继承人吗?

  孙子孙女属于法定继承人吗孙子、孙女在法律规定方面不是作为直接的法律继承人,只能代位继承但是还有许多法律去制约。由此可见,作为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要想继承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遗产,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在我们国家有好多老人都属于隔代亲,也就是那种父母外出打工或者去世的,然后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抚养、照顾长大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多半祖父母、外祖父母都想将自己的财产留给自己的孙子孙女。但是我国的法律明确规定了法定继承人的先后顺序,先是婚姻关系,后是以血缘关系的远近进行划分。如:第一继承顺序人就包括了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当第一继承顺序没有人能继承的情况下,才会去考虑第二继承顺序里面的人,其第二继承顺序的人包括了死者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第一、二继承顺序中并没有孙子,孙女作为法定继承人的法律规定。但是我国的《民法典》中有一条规定就是代位继承制度,通俗的讲就是如果一笔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是其父母,但是父亲或者母亲已经过世,这种情况下就可以由孙子、孙女或外孙子女代替自己的父亲或者母亲作为继承人去继承遗产。但是不是所有的这种情况孙子,孙女都可以去代位继承的,还有许多法律条款在制约着代位继承的制度。如果继承人出于某种原因(原因包括:故意将被继承人杀害;杀害和继承人有同等继承权的人;不赡养被继承人甚至对被继承人构成虐待条件的;为了得到财产去对遗嘱进行造假、随意改动或者把遗嘱销毁的等等类似原因)丧失了自己的继承权,作为他的子女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孙女就无法作为代位的继承人。在法律上,孙子、孙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但是没有作为法定继承人的规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此,孙子、孙女在法律规定方面不是作为直接的法律继承人,只能代位继承但是还有许多法律去制约。由此可见,作为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要想继承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遗产,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此时就算是立遗嘱,因为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也是不行的,只能看通过遗赠的方式来进行遗产继承。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孙子孙女属于法定继承人吗孙子、孙女在法律规定方面不是作为直接的法律继承人,只能代位继承但是还有许多法律去制约。由此可见,作为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用工单位辞退员工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用工单位辞退员工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一、用工单位辞退员工的赔偿是怎么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


·起诉离婚性格不合的流程是什么?
      在当代这个社会,离婚看上去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需要考虑很多的因素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结婚之后发现双方的性格不合,想要离婚,但是对于某些事项又协商不成,只能选择诉讼离婚。那么,起......


·敲诈勒索法院批捕了有什么办法?
      一、敲诈勒索法院批捕了有什么办法?可以合法的进行辩护,也可以办理取保程序,如果已经逮捕,说明检察院已经认定涉嫌犯罪,是很难再放出来的。此时检察院需要经过审查起诉,若审查起诉通过,......


·探视权纠纷
      探视权纠纷,探视权管辖如何确定探视权纠纷应该由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不是任意一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医院治......


·最新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县城规划区((城关镇;八里镇(高城寨村、小山村、照世坡村);城川镇(红旗村))。  补偿标准:......


·房产中介的欺诈手段有哪些
      生活中,当我们在租赁房屋或者买卖房屋时,难免会与房产中介打交道。而众所周知,现在很多中介属于黑中介,经常利用各种手段骗取高额回扣、吃差价、克扣押金等等。那具体而言,房产中介的欺诈手......


孙子孙女属于法定继承人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