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诬告陷害罪成立条件是什么?

  一、诬告陷害罪成立条件是什么?
  
  
  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捏造”,是指无中生有,虚构犯罪事实,意图使被诬告者受到错误侦查、起诉、审判等。“虚假告发”,是指行为人将捏造的犯罪事实向有关单位进行告发。告发的形式有多种多样,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可以是署名的,也可以是匿名的。诬告陷害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具有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的目的,故其行为不仅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利,同时侵犯了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按照有关规定,行为人涉嫌诬告陷害,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是捏造的犯罪事实情节严重的;二是诬告陷害的手段恶劣的;三是严重影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工作的;四是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第17条的规定,诬告陷害罪的主体是任何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即属于一般主体。但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诬告陷害罪的,从重处罚;虽已年满16周岁但不满18周岁的人犯诬告陷害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处罚规定只适用于诬告陷害罪既遂,而诬告陷害罪之预备、未遂和中止都规定在刑法总则之中,因此探讨诬告陷害罪之预备、未遂和中止的处罚,必须结合刑法总则的有关规定。依照刑法第22条、第23条、第24条、第243条的规定,对于诬告陷害罪预备,可以比照诬告陷害罪既遂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诬告陷害罪未遂,可以比照诬告陷害罪既遂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诬告陷害罪中止,如果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如果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除上述规定之外,刑法总则规定之自首、立功等刑罚具体适用制度也能适用于诬告陷害罪。就自首而言,刑法第67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刊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就立功而言,刑法第68条明文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以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如果在日常生活中,一些不法分子因为个人或者其他原因,恶意的诬陷他人以及犯罪事实,一定会受到司法机关严重的处罚,因为此类行为不仅会侵犯到被诬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会影响到司法部门进行正常的工作,如果诬陷的情节非常严重,也会加重对当事人的处罚力度。
  
  
  
  
总结:一、诬告陷害罪成立条件是什么?诬告陷害罪是指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行为。“捏造”,是指无中生有,虚构犯罪...#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司法股东的担任条件是什么
      一个人就大包大揽的创办公司的这种情形现在比较少见,一般只要是股份有限公司那最起码也是两个人以上,而股东说白了也就是对公司出钱的这些人,他们是公司得以存在的基础。同时,公司法股东的担......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适用主体是什么?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适用主体是什么?政府信息公开是关心我们每一个人的,因为政府方面的事情往往都是在搞我们的城市建设,所以说肯定是关心我们人民的切身利益的。我们国家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


·补强证据刑事诉讼法有哪些规则?
      补强证据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规定,补强证据是指对主证据加强证明,补强证据是为了防止误认事件,用其他证据补强其证明力度,包括当事人供述,证人证言等,补强证据应当具有证明能力,确保事......


·劳动者权利和义务包含哪些 劳动者的权利:
      劳动者权利和义务包含哪些劳动者的权利:1、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2、劳动者有选择职业的权利;?3、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4、劳动者有权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5、劳动......


·二手房逾期交房后还能起诉吗?
      一、二手房逾期交房后还能起诉吗  二手房逾期交房后能起诉。购房者应当自约定的交房之日起三年内向出卖人索赔延期交房的损失;如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向出卖人主张上述权利,则新的诉讼时效就......


·服装店顾客拿衣服欠钱不还怎么办?
      服装店顾客拿衣服欠钱不还怎么办?顾客拿衣服欠钱不还的,可以先行协商,无法协商的,可以起诉处理。1、欠钱的第一步就是要立下欠条,保留借款的相关证据。千万不要因为了解债务人,信任债务人不......


诬告陷害罪成立条件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