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离婚后还承男方债务吗?
一、女方离婚后还承男方债务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二、信用卡欠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信用卡欠款收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进一步区分对待。通常情况下,信用卡都是由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办理,供个人使用,一般情况下属于个人债务。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为为共同债务;但需要注意的是,信用卡债务虽然可以界定偿还方,但是由信用卡逾期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则只会记在持卡人一人名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由于信用卡逾期产生的不良信用记录也会对另一方申请贷款等行为产生影响。三、清偿夫妻共同债务要遵循哪些原则?清偿共同债务,一般应遵循下列原则:1、平等原则。《民法典》规定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共同债务共同清偿,还规定了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由此,夫妻共同债务,双方也有平等的清偿权,在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可由夫妻双方约定各自的责任和清偿日期,也可约定由其中一人全部清偿,而后在分割共同财产时清偿一方向另一方追讨。2、协商一致的原则。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双方应从各自的实际承担能力和经济来源出发,协商一致解决,可多可少,也可由一人全部承担。如果协商不成,可向人民院诉讼,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3、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原则。4、向妇女或经济来源困难的一方倾斜的原则。综上所述,夫妻双方离婚,会涉及到财产和债务的分割。在离婚手续办理后,如果男方的债务被认定为是婚姻存续期内因为共同生活产生的,属于共同债务,女方也应该承担,不得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当然,这个债务是男方自己原因产生的话,是个人债务,和对方无关。
总结:一、女方离婚后还承男方债务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行政撤职和免职的区别
行政撤职和免职的区别是什么一、行政撤职和免职的区别是什么?免职和撤职处分的区别为:1、性质不同。行政撤职处分是一种行政惩戒措施,属于行政处分的范畴;免职是法定的人事处理种类,不具有惩......
·一、婚内要求财产分割的法律如何规定的?
一、婚内要求财产分割的法律如何规定的?婚内共同财产分割是指在不解除婚姻关系的前提下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一项制度。旨在绕过婚姻关系问题直接解决双方之财产纠纷,以保护在夫妻关系中处于......
·打官司怎么请交通事故律师
提到打官司,很多人都会选择请律师来帮助自己,一方面是可以节省自己的精力,另一方面也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但针对不同的纠纷,请律师讲究的地方是不一样的。那么打官司该怎么请交通事故......
·债务追讨律师是如何收费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集资诈骗能判缓刑吗?
发行在我国作为一种刑罚的制度。它是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的。如果说一个犯罪行为他和缓刑的适用条件的话,那么当然是可以被判处缓刑的我们国家存在着集资诈骗罪很多人对于集资诈骗罪都想要清楚的......
·管劳动合同的部门单位有哪些内容?
一般只要在正规的用人单位工作,员工和用人单位都会签署好劳动合同,这不仅仅是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也是我国相关法律明文规定的,如果不签署劳动合同反倒是违法行为,而为了确保劳动合同制......
一、女方离婚后还承男方债务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