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报道时事新闻肖像权使用照片侵权吗?

  报道时事新闻肖像权使用照片侵权吗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由此可见,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应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二是以营利为目的。在新闻报道中使用他人肖像作为插图配发,不属于侵犯肖像权问题,因为我国的新闻报道不是以营利为目的。但是如今的新闻媒体大多都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不可能与盈利没有关系的,他们的收视率,发行量都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利益,因此,上海曾经有一个很有名的案件就是新闻媒体侵犯肖像权的案例——上海科技报社和陈贯一与朱虹侵害肖像权,最后最高法的函是还要经过当时人的同意才能使用其肖像。同时也有一个问题,无论是报纸、杂志,还是电视、网络,都追求图文并茂,因而都需要大量地使用包括人物肖像在内的新闻图片。特别是通过音像传播的电视,如果不使用包括人物肖像在内的新闻影像,简直就无法进行传播。但是,如果都要事先征得肖像人的同意才去拍照和使用,那是不可能的事情。如果不问情由地要求所有的新闻报道都必须那样做的话,不具操作性也没有新闻的真实性和时效性。一、新闻报道中可以不经肖像权人的同意而使用肖像权人的肖像,但该肖像必须是新闻报道的有机组成部分,是为新闻报道服务的,要避免侵犯该肖像权人的隐私权。如果有可能会涉及到该肖像权人的隐私权,即使该肖像是新闻报道中的一部分,也必须取得肖像权人的同意。二、新闻报道中使用公众人物的肖像可以不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一般不会产生侵害公众人物的隐私权的问题。就享有隐私权的范围来说,把公众人物与非公众人物区分开来,这是一个世界性的潮流。世界各国的新闻界均认为有些属于个人隐私的事实发生在平民百姓身上不能报道,而发生在公众人物身上却可以报道。要成为一名公众人物,在个人的隐私权上就要作出牺牲,这是符合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的。一个人之所以能成为公众人物,他从新闻媒体的报道中获取了许多名誉上的利益,那么他在新闻报道触及他个人隐私时就必须作出相应的牺牲。从上文中我们可以了解到侵犯肖像权主要有两个要素,而新闻中难免会用到真实的人的影像资料,如果每个人都要征求同意之后才可以使用,那么这将是耗费大量时间和劳力的部分,有些情况下新闻媒体会给报道中的人物打马赛克,或是声音做处理来保障公民的利益,但也不排除有些媒体恶意营销的情况。
  
  
  
总结:报道时事新闻肖像权使用照片侵权吗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财产不可以抵押的是哪些
      财产不可以抵押的是哪些一、财产不可以抵押的是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九十九条 【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权;(二)宅基......


·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存在的关系有哪些
      ?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存在的关系有哪些首先是移送关系。人民法院在审理行政案件的时候发现这案件中还涉及其他刑事责任需要追究,如果该刑事责任涉及的案件与行政责任涉及的这两个案件之间没有什么......


·刑事证据是怎么进行分类的
      刑事证据是怎么进行分类的一、刑事证据是怎么进行分类的1、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分类标准:证据的来源含义:原始证据是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传来证据是指间接来源......


·医疗事故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医疗事故的处理方法有哪些1、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11条规定:“病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或事件的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时,可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


·赌博组织者怎么认定
      提供赌博的场所和相关器材,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赌博的人员应当认定为赌博组织者。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参与赌博的,对参与者可以处治安管理处罚,而对于组织赌博的人,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


·法律上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仍有效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是否仍有效在实践中,当事人因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发生纠纷时,许多人以双方所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没有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备案作为抗辩理由而主张其无效,专利机关和司法......


报道时事新闻肖像权使用照片侵权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