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经背书取得票据不必然享有票据权利

  1、贴现银行未获得背书,未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规定,它不是票据权利人,也不是“实际权利人”,法律上也根本没有“实际权利人”这个称谓和概念。又因为其他人已经合法地得到了票据及其所记载的票据权利,使得客观上申请人无法再返还给贴现银行。所以,票据及其所记载的票据权利已经无法再让其拥有和行使。

  相反,贴现银行如果当初是通过背书得到票据,申请人也许不会在索回该票据,更不会故意骗取,因为对他和其他人而言已经没有任何实际价值,除非申请人伪造贴现银行的印章而背书给自己。但受让人可以向贴现银行去核实,最终拒绝接受此票据。这样,此票据既不能再被转让,也不能用来设定质权。所以,是贴现银行自己的疏忽给申请人骗回提供了可乘之机和必要。

  2、通过背书得到票据的农业银行徐州淮西支行,以出借款项为对价,在不知道也无法知道上述欺诈事实的情况下取得该票据,是有偿善意取得票据,根据《票据法》第31条和12条规定,只要不是恶意或重大过失取得票据,并且背书连续,就享有票据权利。其对票据的所有权也受到法律的保护,不是赃物,对任何人不负返还义务。在其行使质权时,依法有权行使票据权利。

  反之,如果农业银行也是通过单纯交付得到票据,其票据权利同样也不能确认。无法适用票据法来判断,而只能适用民法一般物权善意取得制度来确定票据所有权,但此权利并不代表票据权利,仍然要让转让人继续履行法定义务即票据法所要求的方式来转让此票据,才依法转让票据上所记载的权利。

  另外,背书人主观上也没有欺诈的故意,票据本身又是合法有效票据,客观上该银行的利益也没有受到威胁或损害,他们之间的借贷合同是真实有效的。
总结:1、贴现银行未获得背书,未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规定,它不是票据权利人,也不是“实际权利人”,法律上也根本没有“实际权利人”这个称谓和概...#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事实劳动关系对企业的影响是什么
      员工和用人单位在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以后,双方应该本着互相尊重的原则展开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来说,用人单位和员工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以后,并不是只存在对员工管理的一方面,员工也是有权利对用人......


·南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南宁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1、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


·重庆司法鉴定中的程序是怎样的
      在我国国家的法律法规中,公民依法享有对相关民事刑事案件提出诉讼,并进行司法鉴定。在司法鉴定的过程中有涉及到专业的技能,因此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进行。那么,重庆司法鉴定中如何进行呢?根据......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总有一方承担事故责任或者双方都承担事故责任。双方解决交通事故,落实赔偿问题就是依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而来的。相关法律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有明文规定,那么道路交通事故......


·在离婚案件中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二、子女的抚养费标准具体数额......


·孕期离婚肚子宝宝归谁
      孕期离婚肚子宝宝归母亲的可能性很大。一般来讲,孩子抚养的问题一般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决。2岁以下的子女由女方抚养,男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2岁以上的子女需要结合两......


不经背书取得票据不必然享有票据权利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