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不给离婚小孩子抚养费吗?
一、可以不给离婚小孩子抚养费吗?
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或判决给付。
3、直接抚养子女方再婚,继父或继母愿意承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在这种情况下,负有给付义务的一方所承担的抚养费数额可以相对减少。但继父或继母不愿抚养的,生父或生母的给付数额不能减少。
二、离婚抚养费解决办法有哪些?
1、由父母双方协议
父母通过平等自愿协商,就抚养费的有关问题达成明确具体的协议,不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应予准许。但是,协议应当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得损害子女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父母双方损害子女利益的发生,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应当认真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能力、子女的需要、当地的生活、教育水平等进行审查,如果协议不利于子女的,就不应准许。
2、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其协议不予准许时,应由人民法院从保护子女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出发,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依法做出判决。
三、离婚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综上所述,抚养小孩是父母的义务,双方离婚后,小孩由一方抚养,而对方应当支付抚养费。至于金额和支付方式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给抚养费的情况有几种,包括失去劳动能力、被判刑没有收入的等。不给的话应该订立一份协议书来明确。
总结:一、可以不给离婚小孩子抚养费吗?一般来说,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可以分为三种情况:1、给付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又无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被判传销罪可以减刑吗?
一、被判传销罪可以减刑吗?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
·事实婚姻界定时间是多久
事实婚姻界定时间是多久事实婚姻认定时间是需要在1994年2月1日以前,从1994年2月1日开始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符合结婚条件的当......
·交通肇事罪量刑司法解释全文是什么?
您都知道,我国刑事犯罪,当中包括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通常情况下,交通肇事罪,都是属于过失犯罪的,但是交通事故罪,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也必须给予严厉的处罚。因此很多人想清楚的了解一......
·遗嘱继承房产加名字可以吗
遗嘱继承房产加名字可以吗可以的。在办理财产过户之后进行添加名字即可,具体过户程序如下:(一)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二)办理房产证过户手......
·商标恶意抢注有那些行为?
商标恶意抢注有那些行为?商标恶意抢注的行为有:申请人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商标注册申请人以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和提供的相关材料中不真实地填报了......
·行为人贩毒会没收财产吗?
行为人贩毒会没收财产吗?一、行为人贩毒会没收财产吗?会被没收财产,《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
一、可以不给离婚小孩子抚养费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