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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无证驾驶撞死人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吸毒无证驾驶撞死人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近年来,我们吸毒人数逐年增长,有些人吸毒后还驾车上路,并且是无证驾驶,这样的行为对道路安全危害极大,很容易造成严重交通事故。那么驾驶人吸毒无证驾驶撞死人,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下面我们给您做个简单介绍。
  一、吸毒无证驾驶撞死人,驾驶人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
  吸毒后开车撞死人,要根据情节严重性进行量刑。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告、11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2、第2条第2款规定,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追究。应当注意,对于交通肇事案件是否决定立案,要分清事故责任,也要看是否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具体标准。如果行为人只有违章行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则不以犯罪论处,不予立案。  
  
  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吸毒人员可以申请驾驶证么?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1、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2、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3、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4、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5、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6、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7、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8、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由此可见,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吸毒人员是不能申请驾驶证的,如果其无证驾驶,则属于违法行为。针对吸毒无证驾驶撞死人的驾驶人,其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且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般会处于7年以下有期徒刑。除此之外,公安机关还会对于吸毒人员进行强制戒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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