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女方无收入抚养费怎么给?

  一、女方无收入抚养费怎么给?
  
  
  对于女方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抚育费给付期限
  
  
  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第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第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20~30%比例)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抚育费给付方法
  
  
  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综上所述,夫妻离婚之后把孩子交给父亲抚养的话也就需要母亲承担起给抚养费的责任,但是有很多的家庭中的女性都是完全的家庭妇女而没有工作,但是即便如此对于作为母亲抚养孩子的义务并不会消失,所以没有收入可以用自己合法的财产抵消或者协商暂缓。
  
  
  
  
总结:一、女方无收入抚养费怎么给?对于女方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职业商标抢注人被罚说明什么?
      一、职业商标抢注人被罚说明什么?职业商标抢注人被罚说明国家相关部门对于商标恶意抢注的问题非常的重视,正在严厉打击职业抢注的问题。这一问题已经对商标注册市场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二......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是什么?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是什么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的情形是什么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


·反担保人是什么?
      反担保人是什么意思什么时候有反担保人反担保人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为了防止担保人出问题而无法追究担保事项,再设置一个反担保人来对担......


·合同专用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大家都知道与公司签署协议或者合
      合同专用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您都知道与公司签署协议或者合同的时候都有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是一个公司一定化的象征,不同于个人的私章,合同专用章有着它所特有的意义,它能够代表的权利太......


·遗产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是谁1.兄弟姐妹
      遗产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是谁1.兄弟姐妹。①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养子女与生子女之间、养子女与养子女之间,亦属“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


·侵犯肖像权和名誉权的责任主要是什么?
      侵犯肖像权和名誉权的责任主要是什么一、侵犯肖像权和名誉权的责任主要是什么?(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赔......


一、女方无收入抚养费怎么给?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