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房屋买卖税费的名称及征收标准是什么?

  房屋买卖税费的名称及征收标准是什么?
  
  
  1、契税(买方支付)
  
  
  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自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的契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少有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少有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一般情况下,一次购房90平米以下按1%税率征收,90-144平米1.5%,144平米以上3%;二次购房都是3%,不分面积。
  
  
  2、营业税(买方支付)
  
  
  此项营业税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销售营业税组成,征收税率为5.6%。
  
  
  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宅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3、个税(买方支付)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我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
  
  
  对于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少有住宅,免征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买卖双方各0.05%)
  
  
  印花税是针对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所收的一类税费。
  
  
  对于购房者而言,印花税的税率是0.05%,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0.05%的数值,印花税采取由纳税人自行缴纳完税的方式。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
  
  
  二级转移登记只收取买方0.05%的印花税。
  
  
  5、土地增值税:
  
  
  个人转让非住宅类房产的”核定征收方式“由登记核心代征,其他均由纳税人自行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或办理核实手续后由登记核心代征。
  
  
  一般来说,购买新的商品房所产生的税费就是以上的这些,而且有些业主可能之前没有了解过房屋维修基金,物业费,停车费等这些收费项目。如若是普通住宅性质的二手房对外销售,那么根据该套房子之前居住的时间、面积等各种不同的情况,税费征收上是有一定的差别的。
  
  
  
  
总结:房屋买卖税费的名称及征收标准是什么?1、契税(买方支付)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
      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如果用人单位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则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1、丧葬补助金: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供养亲属抚恤金(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死亡职工生前......


·诉讼离婚注意事项都包括了哪些
      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法律中规定的手续不同、需要的材料不一样,并且在注意事项上面也是存在差异的。那就诉讼离婚来看,需要当事人注意的事项都包括了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


·离婚损害赔偿能赔偿多少?
      离婚损害赔偿能赔偿多少?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 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


·
      一,年薪制劳动合同是如何补偿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资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按照《劳动合同......


·怎样构成侵占罪 构成侵占罪怎样处罚
      侵占罪属于典型的自诉案件,此时需要由受害人自己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才行,当然这个过程中相关的证据,而是需要当事人自己收集提供了。而司法实务中判断是否构成侵占罪,需要看有没有满足规定的......


·配偶有精神病可以离婚吗
      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另一方可以申请离婚,而且只能以起诉的方式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


房屋买卖税费的名称及征收标准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