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厂子里不给报工伤认定该怎么办

  厂子里不给报工伤认定该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给的,可要求工伤认定科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因为认定书和结论书需向劳动者本人送达一份,用人单位带领不符合送达流程,可要求以上部门重新送达。
  
  
  二、工伤认定申请用工形式应该怎样写
  
  
  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
  
  
  工伤认定申请表如何填写
  
  
  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的,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3、登记号由受理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填写。
  
  
  4、发生事故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初次确诊(鉴定)时间填写。
  
  
  5、工种(职业)一栏也就是用工形式,企业职工填写工种(或工作岗位)类别,事业单位职工填写职业类别。
  
  
  6、受伤情况一栏,应写清事故经过、地点、当时所人事的工作、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清从事何种工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诊断机构。
  
  
  7、诊断结论一栏,填写初次诊疗的医疗机构作出的诊断结论。对于工伤认定申请时初次诊疗仍未出院的,为入院诊断结论。职业病的,填写职业病名称。
  
  
  三、工伤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1953年1月2口政务院修正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其全部诊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食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负担;医疗期间工资照发;确定为残废时,视其残废程度,由劳动保险费中按月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助费。
  
  
  工伤鉴定是对劳动者受伤的实质性的认可,对于一些公司以及企业不给申请工伤鉴定的,可以根据相关的法律,为自己进行维权,同时也可以通过有关部门申请。总而言之,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在生活以及工作中都是非常重要的。
  
  
  
  
总结:厂子里不给报工伤认定该怎么办用人单位不给的,可要求工伤认定科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因为认定书和结论书需向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区别有哪些
      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区别有哪些1、从定性上讲:故意伤害罪行为人主要是对他人身体上进行伤害,但主观上并不希望发生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而故意杀人罪行为人实施了故意伤人的行为,且主观上希望......


·遇到赖子欠钱不还怎么办?
      遇到赖子欠钱不还怎么办?一、遇到赖子欠钱不还怎么办?债务人不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持证据到法院起诉债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起诉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哪里?
      起诉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哪里?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


·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期限有没有限制?
      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期限有没有限制?一、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期限有没有限制?侦查期指的是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前的,一般来说,法律没有限制反贪立案侦查的期限的长短,只有限制对犯罪......


·在实际生活中
      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只要从事某项工作就会有风险的产生,从而就会有工伤事故的发生,一旦遇到工伤事故,所属公司就会有相应的经济赔偿,对于许多受害人来说,除了上述的经济补偿外,一般情况下还......


·南京购房证明如何开具?
      近年来,南京也出台了房产限购令,这令我们广大的南京市民就一直为银行的房贷政策担心,害怕自己原本的紧张房贷变得更加雪上加霜。而且对于具体的南京购房证明该如何去开,需准备哪些材料,向哪......


厂子里不给报工伤认定该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