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二级丙等医疗事故的情形?

  二级丙等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二级丙等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
  
  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明显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面部重度毁容;
  
  2、单眼球摘除或客观检查无光感,另眼球结构损伤,闪光视觉诱发电位(vep)>155ms(毫秒),矫正视力<0.05,视野半径<10°;
  
  3、一侧上颌骨或下颌骨完全缺失,伴颜面部软组织缺损大于30cm2;
  
  4、同侧上下颌骨完全性缺失;
  
  5、双侧甲状腺或孤立甲状腺全缺失;
  
  6、双侧甲状旁腺全缺失;
  
  7、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级;
  
  8、持续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二级伴有不能控制的严重心律失常;
  
  9、全胃缺失;
  
  10、肝缺损2/3,并肝功能重度损害;
  
  11、一侧有功能肾缺失或肾功能完全丧失,对侧肾功能不全代偿;
  
  12、永久性输尿管腹壁造瘘;
  
  13、膀胱全缺失;
  
  14、两侧输精管缺损不能修复;
  
  15、双上肢肌力iv级(四级),双下肢肌力0级,临床判定不能恢复;
  
  16、单肢两个大关节(肩、肘、腕、髋、膝、踝)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行关节置换;
  
  17、一侧上肢肘上缺失或肘、腕、手功能完全丧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18、一手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另一手功能丧失50%以上,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19、一手腕上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不能手术重建功能或装配假肢;
  
  20、双手拇、食指均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无法矫正;
  
  21、双侧膝关节或者髋关节功能完全丧失,不能行关节置换;
  
  22、一下肢膝上缺失,无法装配假肢;
  
  23、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ii型)。
  
  既然存在着二级丙等医疗事故,患者也应该知道,在医疗事故当中也是需要经过进行鉴定,把医疗事故的等级进行了划分,才能根据医疗事故的轻重程度去追究医院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的。不过,是不是二级丙等医疗事故,这是需要经过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的。谨防医疗事故的发生,是需要医患双方共同配合的。
  
  
总结:二级丙等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二级丙等医疗事故的情形有哪些?存在器官缺失、严重缺损、明显畸形情形之一,有严重功能障碍,可能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企业小股东不同意变更法人怎么办?
      企业小股东不同意变更法人怎么办?  一、企业小股东不同意变更法人怎么办?  对于变更公司法人一般是不需要全部股东进行同意的,只需要召开股东会,由股东会通过决议即可去当地的工商部门......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所有法规法条的规定
      当夫妻关系不再恩爱的时候,大多数人会选择离婚,有些人会选择协议离婚,也有些人会选择诉讼离婚。但是不管是哪种离婚方式都是需要对财产分割的问题进行协商,当然对于财产的分割,法律也是有......


·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条件有哪些
      为了全面建立防治违法婚姻的法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的发展,我国《婚姻法》建立了无效婚姻制度。确认婚姻无效,必须向法院提起确认婚姻无效之诉,但是必须满足法定条件才能申请,那申请宣告婚姻......


·盗窃金额多少可以立案侦查
      一、盗窃金额多少可以立案侦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


·营业执照法人变更流程可以代办么 不可以。
      营业执照法人变更流程可以代办么不可以。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变更法定代表人登记适用本规范。2、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改姓名的,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


·涉嫌敲诈勒索罪怎么认定
      一、涉嫌敲诈勒索罪怎么认定司法实践中认定本罪,应注意下列问题:(一)行为人实施了敲诈勒索的行为,是构成本罪的关键。所谓敲诈勒索,是指以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二级丙等医疗事故的情形?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