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是《劳动法》规定的两种合同形式,它们既有一定联系又有所区别。很多人都容易混淆两者的概念,经常混为一谈。那么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下面我们通过下面的文字给我们简单做个概况总结。
  
  一、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两方当事人是不同的。
  劳动合同的当事人是由单个的劳动者和企业组成的,而集体合同的当事人是由全体职工和企业组成的,全体职工是由工会或职工代表代表职工,来跟企业的代表一起协商签署集体合同,所以两者的当事人不同。
  二、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内容不同。
  劳动者个人和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主要约定的是企业和员工之间的权利与义务,而集体合同里主要约定的是职工权利与企业义务。因为劳动合同是每一个职工和企业分别签订的,所以劳动合同里所反映的都是带有个性的东西,比如说,具体到一位职工,他的工作内容是什么,是多少,岗位是什么,享受什么样的待遇,等等。而集体合同反映的是企业里所有的劳动者享受哪些最基本的福利待遇,有哪些最基本的保障条件,所以集体合同反映的是共性的问题,而不是个性的东西。
  三、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作用不同。
  劳动合同的作用是在企业与员工之间建立起,约定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的各自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合同解除与终止的时间和条件。劳动合同的哪一方不履行约定的义务,都是违约或者违法的。而集体合同更多的作用是约束企业给予职工哪些最基本的待遇,在集体合同里,对于约定的企业的义务,企业必须执行;对于约定的员工的义务,基本上是道义上的。也就是说,集体合同里员工约定的应该履行的义务,员工不履行,或者职工代表不履行,那么企业不可以拿集体合同去告员工。所以劳动合同与集体合同的作用是不一样的。
  四、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产生的方式不同。
  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一旦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签署的。而集体合同则不同,因为劳动关系刚刚建立的时候,企业职工人数不多,无法签署集体合同。所以,签署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时间是不一样的。按照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一旦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就可以签署。而集体合同是双方当事人虽然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了共识,但是还不能签署。因为必须是先制定集体合同的文本,提交职工代表大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了,双方当事人才可以签署。
  五、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发生法律效力的时间不同。
  劳动合同是一经双方当事人签署,就马上产生法律效力。而职工代表或者工会,即使和企业签署了集体合同,也不能马上产生法律效力。当双方当事人签署完集体合同后,应该报给相关的劳动行政部门。在法律规定的一段时间内,如果劳动行政部门没有对集体合同提出异议,或者没有给企业任何回复,那么在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间后,集体合同就自然具有法律效力。
  六、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期限不同。
  劳动合同有三种期限,即有固定期的、没有固定期的,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而集体合同只有一种期限,就是有固定期的,而且时间只能是一至三年。综上所述,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虽然都是用人单位和个人签署的合同形式,但是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还是蛮大的,两者的主体、内容、法律效力和责任等都有所不同。一般来说,集体合同建立的基础是劳动合同,只有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才谈得上签署集体合同
总结: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是《劳动法》规定的两种合同形式,它们既有一定联系又有所区别。很多人都容易混淆两者的概念,经常混为一谈。那么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未办离职手续算解除劳动合同吗?
      未办离职手续算解除劳动合同吗劳动者不办理离职手续直接走,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自离,劳动者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可能没有办法办......


·私募基金亏损了怎么办?
      私募基金亏损了怎么办?一、私募基金亏损了怎么办?1、适时补仓我们可以设定一个补仓点,比如,基金每亏损10%或者20%,就增加一部分资金投资,如果补仓后基金亏损再度达到10%(或20%),可以......


·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 有补偿
      年合同到期不续签有补偿吗有补偿1、实践操作中一直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从员工进入单位开始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第二种认为从2008年1月1日起满一年补一个月工资。2、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


·开设赌场多人指证能定罪吗
      如果只有多人指证不一定能定罪,还需要有其他能够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刑事诉讼证据具有客观性、真实性、关联性:客观性:是指作为案件证据的客观物质痕迹和主观知觉痕迹,都是已经发生的案件事......


·租赁车辆发生事故,商业三者险是否赔偿对方损失?
      首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交强险重复投保赔偿是双倍的吗?
      一、交强险重复投保赔偿是双倍吗?交强险具有公益性,重复投保不应获得两份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要求承保公司在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上经营,保险合同不设免赔率和免赔......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