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恶意抢注商标起诉的可以不认定侵权吗

  
  一、恶意抢注商标起诉的可以不认定侵权吗?
  
  
  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一般不会承担其它的侵权责任。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商标局可以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具体规定:
  
  
  2、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3、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
  
  
  4、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二、恶意抢注商标被驳回的情形
  
  
  1、对恶意攀附他人商誉、抢注较高知名度商标的申请予以驳回。
  
  
  具有攀附他人商誉的不正当意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商标局依法予以驳回。
  
  
  2、对大量抢注通用名称、行业术语等具有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意图的商标申请,予以驳回。
  
  
  具有不正当占用公共资源意图,扰乱正常的商标注册秩序,易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商标局依法予以驳回。
  
  
  3、对申请注册名人姓名商标等他人在先权利的恶意商标申请,从严审查,主动予以驳回。
  
  
  易使社会公众对商品或服务来源产生误认,商标局从严审查,均主动予以驳回。
  
  
  4、针对同一企业的恶意反复抢注、连续抢注的商标申请,从严审查并参考在先异议、无效宣告案例予以驳回。
  
  
  5、具有明显的复制、抄袭他人高知名度商标的故意,属于具有主观恶意大量注册囤积商标的行为,不具备注册商标应有的正当性,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该商标被商评委依法宣告无效。此后,该申请人又再次申请注册完全相同的商标。商标局在审查时认定其属于针对同一企业的反复恶意商标抢注行为,参考在先无效宣告理由,认为该申请行为扰乱了商标注册秩序,违反公序良俗,予以驳回。
  
  
  6、商标局还集中处理了一批恶意囤积、恶意攀附他人商誉的商标案件,遏制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恶意注册行为。
  
  
  所以,只有恶意抢注商标行为给商标原有者造成了实际损失,情节严重的情况下要承担侵权行为,而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无非也就是对原来的商标所有者进行赔偿,新商标法也提高了商标侵权行为赔偿的数额,但认定恶意抢注商标构成侵权的,商标原有者要提供切实的证据,只是抢注商标并不构成侵权。
  
  
  
  
总结:一、恶意抢注商标起诉的可以不认定侵权吗?商标抢注是一种事实认定行为,一般为撤销该商标的所有权,重新认定原始拥有人的商标所有权。一般不会承担其它...#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要赔偿吗
      一、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要赔偿吗?工伤鉴定之后要向公司赔偿包括:⑴医疗费,⑵住院伙食补助费,⑶护理费,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者月工资×法定月份数(不同的伤残等级月份数不等......


·现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后以公司能贷款吗
      现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后以公司能贷款吗?公司贷款是针对公司而言的,与个人贷款是无关的,所以公司的贷款仅仅就是以法定代表人的名义来签字与个人是否偿还无关,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


·失信人员的举报方式
      可以向法院或者公安局进行报案。如果老赖不能履行法院规定的义务,那么法院可以在征信系统中记录其失信行为,将其纳入失信执行名单中,进行信用惩戒。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有......


·法院已经受理纠纷案件之后如何变更诉讼标的?
      法院已经受理纠纷案件之后如何变更诉讼标的?法院已经受理纠纷案件之后若想变更诉讼标的就需要提交书面的申请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


·最新公司法修改的内容主要是什么?
      最新公司法修改的内容主要是什么在全球经济体制的不断刺激下,其实我国的计划经济的发展道路有些时候也是存在诸多的弊端的。我们可以看出很多计划经济下的国营企业的发展并不是太好。这样一种......


·公司当天辞退员工赔偿
      在劳动法律关系上,辞退赔偿可以分为依法辞退和违法辞退两类,依法辞退符合法律规定,比如劳动合同期满后,公司决定不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违法辞退违反了法律规定,比如公司辞退孕期、哺乳期......


恶意抢注商标起诉的可以不认定侵权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