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是什么意思?

  我们您肯定对于犯罪方面的事情都是有一定的了解的,我们国家对于犯罪方面的规定是有相应的处罚措施的,身边发生的缓刑方面的规定其实是有很多的。缓刑指的是罪犯关押完毕之后给的一段时间的考验。那么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是什么意思?一、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是什么意思判处拘役一个月,意味着需要在监狱中度过一个月,但是又给判处缓刑,就是暂缓执行上述拘役,给三个月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内没有其他不良行为或者违法行为,前述拘役就不再执行了。缓刑,全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二、缓刑1、范围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另: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通常称为“死缓”,是收监,注意区分。2、条件《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对于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的问题其实在我们身边肯定都会有案例发生的,因为缓刑是对罪犯的考验,所有说缓刑一般不会适用于重犯,社会危害较大的罪犯还有主观恶性大的罪犯的。缓刑是为了给罪犯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所以说犯罪的人一定要好好重视。
  
  
  
总结:我们您肯定对于犯罪方面的事情都是有一定的了解的,我们国家对于犯罪方面的规定是有相应的处罚措施的,身边发生的缓刑方面的规定其实是有很多的。缓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离婚女方要求赔偿100万合理吗?
      离婚女方要求赔偿100万合理吗?一、离婚女方要求赔偿100万合理吗?求男方给100万元赔偿金,是不合理的,法院会受理,但不会支持的。因为不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只有《民法典》1091条规定......


·工伤认定多久可以鉴定?
      职工在遇到工伤事故后,首先应根据病情尽快入院治疗,在身体恢复健康或病情得到稳定后,就可以进行工伤认定,待劳动行政部门出具了工伤认定通知书确定了工伤性质后,对于出现残疾等伤情较重的情......


·一、出租车交通事故有客伤出租车次责交强险会赔付吗?
      一、出租车交通事故有客伤出租车次责交强险会赔付吗?出租车交通事故有客伤出租车次责交强险时会赔付的,即使车辆是无责的保险公司也会进行相应的赔偿,只不过赔偿的额度较低。交强险申请理赔......


·离婚孩子抚养费可以一次给吗?
      离婚孩子抚养费可以一次给吗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


·入职手续如何办理,没办理入职就让去工作合法吗?
      一、没办理入职就让去工作合法吗?有些单位在录取劳动者后,不会让其立即办理入职手续,只要签署了劳动合同,不办理入职手续,但是对自己正常上班、用人单位也照常支付工资也是可以的。《劳动......


·保证合同是无偿合同吗?
      保证合同是无偿合同吗?根据合同的权利有无对价的特性,可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享有权利必须偿付相应的代价的合同,如获取货物必须支付货款的买卖合同,使用他人财产须交付......


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是什么意思?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