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偷盗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国家的传统思想文化当中就认为偷盗是一件性质非常严重的事情,对于偷盗我们国家是有相关的罪行的。偷盗是有偷盗罪的,一般情况下都会按照案子的涉案金额,还有情节的严重程度来进行区分。那么偷盗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偷盗罪量刑标准
  
  一、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二、盗窃数额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10000元以上不满1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四年;17000元以上不满2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五年;24000元以上不满31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六年;31000元以上不满3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年至七年;38000元以上不满45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八年;45000以上不满5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八年至九年;52000元以上不满6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九年至十年。
  
  三、盗窃数额特别巨大,法定刑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及无期徒刑的量刑标准:60000元以上不满78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年至十一年;78000元以上不满96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二年;96000元以上不满11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十三年;114000元以上不满132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至十四年;132000元以上不满15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十五年;150000元以上的处无期徒刑。
  
  认定标准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如何认定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盗窃数额,是指行为人实施盗窃行为已窃取的公私财物数额。
  
  (二)已经着手实行盗窃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造成公私财物损失的,是盗窃未遂。盗窃未遂,情节严重的,如明确以巨额现款、国家珍贵文物或者贵重物品等为盗窃目标的,也应定罪并依法处罚。
  
  (三)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人,犯惯窃罪或者盗窃数额巨大的,应当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并应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四)盗窃的公私财物,既指有形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重要技术成果等无形财物。
  
  盗用他人长途电话账号、码号造成损失,盗窃他人非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五)盗窃自己家里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在社会上作案有所区别。
  
  对于偷盗罪最新量刑标准我们可以看出任何的案件是有不同的量刑标准的,偷盗的案件有的时候也会有未成年人的参与,我们国家是有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所以说对于偷盗的案件未成年人是有从轻处罚或者减轻处罚的规定的。所以说我们国家的处罚情况是有很多的。
  
  
总结:我们国家的传统思想文化当中就认为偷盗是一件性质非常严重的事情,对于偷盗我们国家是有相关的罪行的。偷盗是有偷盗罪的,一般情况下都会按照案子的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私募基金公司上市要注意的问题
      私募基金公司上市要注意的问题一、私募基金公司上市注意的问题1、上市公司将资金委托给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存在法律问题。由于上市公司的资金都是股东的投入(特别是包含了通过公募的中小股东......


·劳动合同期满的哺乳期女员工能否不续签根据《劳动合
      劳动合同期满的哺乳期女员工能否不续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顺延至相应的情形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


·社会抚养费异地征收的程序是怎样的?
      如今流动人口很多,大城市里面有不少外来人口。其中有些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发生超生的行为。对于超生的家庭,计划生育部门要征收一般社会抚养费,数额的话通常是按照当地居民人均年收入的三倍......


·一、离婚案件中财产少分的依据有哪些?
      一、离婚案件中财产少分的依据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婚姻一方当事人确有证据证明另一方有家庭暴力或婚外情等过错的,依法可以在提起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要求赔偿的诉讼请求......


·怎么规范签署借款合同
      怎么规范签署借款合同一、怎么规范签署借款合同1、借款合同的条款一般借款合同包括下列条款: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2、注意事项:(1)利息条款要清晰明......


偷盗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