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于我们国家拆迁房是越来越多

  对于我们国家拆迁房是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有些人可能会受到回香港的一些相关内容的影响,那么无证回迁房买卖合同的风险有哪些?根据相关的规定,我虽然可以进行买卖,但是没有证件的回迁房可能并没有受到合法的保护。详情请看下文。
  回迁房可以买卖吗?未获得房产证的回迁房的买卖有效吗?回迁房可以买,但是要等到办理了房产证之后,只有具备房产证的回迁房的买卖行为才受法律保护。
  
  未获得房产证的回迁房的买卖有效吗?
  在没有获得房产证的情况下,购买回迁房会有诸多风险。(1)回迁房办理房产证时,一般是根据业主在签订回迁房协议时所签订的名字确定房产所有人。因此,如果在未获得房产证的情况下购买回迁房,则办理房产证时可能房产证上的名字并非购买人。(2)在没有获得房屋产权的情况下进行房屋买卖交易,是属于私下交易,是不合法的行为,即使在公证处办理公证,也不受法律保护,原回迁户也可以收回自己的房产。所以,未取得房产证的回迁房的交易行为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的,对于购买人来说,购买未获得房产证的回迁房是赔了夫人又折了兵,而且还是维权艰难的行为。
  回迁房可以买卖吗?
  回迁房是开发商在征收土地时,配给回迁户的房子,基本上每个楼盘都有回迁房。开发商会与回迁户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中一般会有关于委托开发商代办房产证的条款。只有购房合同的回迁房是不能进行买卖的,只有办理了房产证的回迁房才能上市交易,像商品房那样正常买卖。
  律师提醒:
  1、要留心该回迁房是否已经获得房产证,记住未获得房产证的房屋交易,是不受法律保护的。2、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若该回迁房为夫妻共有,为了保证交易的效力,购房者应要求卖方的配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3、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尽量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以表明对卖方出卖行为的认可和对继承权利的放弃。所以在这里我们也要提醒各位读者们,尤其是那些因为回迁房而产生一些烦恼的人们,应该时刻意识到,对于回迁房应该是有房产证的,因为这也是能够保障回迁房,对于房主来说是有一定的法律效益。
  
  
  
总结:对于我们国家拆迁房是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有些人可能会受到回香港的一些相关内容的影响,那么无证回迁房买卖合同的风险有哪些?根据相关的规定,我虽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最新仿造有价票证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仿造有价票证罪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最新仿造有价票证罪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数额......


·被继承人去世没有遗嘱财产怎么分
      被继承人去世没有遗嘱财产怎么分?没有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分割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依照下列规则分配遗产:1、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


·诉讼离婚协议离婚的区别是什么
      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这个社会的步伐越来越快,而我们国人的思想也不像过去那么落后,在过去男方女方结婚那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现在讲究的是自由恋爱,结婚的速度是越来越快,同时也出现了新......


·民事案件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
      民事案件案件确定管辖法院的一般原则《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


·小区内公共收益有哪些方面
      小区内公共收益有哪些方面1、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2、小区公共区域的停车位收益。3、小区公共区域内租赁的摊位收益。4、利用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收益。如小区有游泳池、网球场、羽毛球场等活动......


·女人离婚后户口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户口除了可以办理迁移,如回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迁往经常居住地外,还有以下的处理方式:1、另立门户。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


对于我们国家拆迁房是越来越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