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行政处罚法规定未满周岁不予处罚

  
  行政处罚法规定未满多少周岁不予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不予处罚。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发育成熟,还不具备了解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能力,也不具备自觉地控制自己行为和对自己行为承担责任的能力。所以,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其监护人加以管教。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对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实施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
  
  
  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法中是以不满14周岁的自然人不予处罚,法律解释中对于他们的心智以及生理都还未发育成熟,并且对于很多行为都没有承担这一行为后果的能力。虽然能够避免行政处罚,但是其监护人会受到教育,并且对于被监护人的管教需要合法妥当。
  
  
  
  
总结:行政处罚法规定未满多少周岁不予处罚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未满14周岁的不予处罚。未满14周岁的自然人,在生理、智力上尚未发育成熟,还不具备了解自己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有哪些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有哪些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此类案件,必须是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后,才由法院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和开庭审判的案件,如果被害人不具备刑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的受到强......


·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提前多久?
      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提前多久?公司辞退员工需要提前三十天,如果公司没有提前法定的天数就直接辞了员工,不仅是违法的而且还要给员工一些补偿作为未通知的代价。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


·公司债权转让的条件
      公司债权转让的条件包括哪些一、公司债权转让的条件包括哪些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


·一般欠钱开庭后多久强制执行
      这个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开庭宣判后,判决书会说明被告的给付时间的,一般表述为:判决生效之日起或判决生效之日之内支付多少钱。判决书说明给付日期,判决生效。届时被告不履行支付义务的,即......


·欠钱不还不给打欠条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不给打欠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不给打欠条怎么办一、欠钱不还不给打欠条怎么办?1、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提供一个还款计划,由于抹不开面子,生活中很多借款都没有借条,大家彼此都是通过诚信来完成借贷关系的,其......


·鱼塘被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鱼塘被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征用土地的情况在国内是非常常见的,土地征用的话就会涉及到相关的土地补偿情况,因为人们使用土地的同时都是购买了土地使用权的,所以国家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而且......


行政处罚法规定未满周岁不予处罚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