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方全责误工费管谁要?

  对方全责误工费管谁要?
  
  
  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包含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赔偿范围赔偿的项目包括: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必要的营养费。
  
  
  (二)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项目除一人外,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实际的必要的康复费,继续治疗康复护理,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三)死亡的受害者的赔偿包括:除了一定的费用,还包括赔偿丧葬费,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处理的葬礼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损失的工作时间其他合理费用。
  
  
  (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安慰金。
  
  
  具体的损害赔偿,损失的收入,费用,损失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损失的工作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损失的工作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颁发的证书。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的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成本。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过去三年计算,平均收入;受害人的举证责任,以证明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你可以参考相同的所在地法院提出上诉或类似的行业,平均每年工人工资。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实际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的工作时间,按照事实的补偿方式之间的差异。
  
  
  由此可见,如果是对方的原因导致误工,且判定为全责,则可以要求其支付相应误工费。误工费的产生是由于工伤等其他原因而影响正常工作从而减少了收入,因此作为劳动者在索要误工费时一定要提供相关证明,如:收入证明、医疗证明、住院记录等。
  
  
  
  
总结:对方全责误工费管谁要?对方全责可以要求赔偿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既遂未遂犯罪目的的区别是什么
      既遂未遂犯罪目的的区别是什么一、既遂未遂犯罪目的的区别是什么?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


·故意杀人未遂一般判多少年
      故意杀人未遂一般判多少年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对未遂犯的处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故意杀人未遂是指故意的非法剥夺他人生命......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限制条件?一、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限制?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以向本公司的出资为自己对本公司的债务提供质押。我国法律绝对禁止股东或投资者将其拥有的股权质......


·房屋产权过户怎么办 如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
      我们知道,在法律上,谁有房产证谁就是房屋的主人,这也意味着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是存在风险的。那么,应该如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呢?购房者只有将所购买的二手房办理了过户才能真正放心居住。那在实......


·劳动关系转移经济补偿是否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通常情况下这种关系在员工离职前是不会发生改变的,但是有时会因为公司的合并分立或者其他情况使得劳动关系发生转移,这种情形下会给劳动关系带来或......


·民事诉讼后立案后多久开庭?有哪些基本原则?
      民事诉讼后立案后多久开庭?有哪些基本原则?因财产或人身关系而引发民事纠纷时,我们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向人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立案,那么你知道民事诉讼后立案多久开庭吗......


对方全责误工费管谁要?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