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湖南省侵占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一、湖南省侵占罪立案标准是多少(一)从法条上可见,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在数额较大上规了"5000-20000元"的选择幅度,在数额巨大上,把10万元作为数额巨大的起点,而且各地区不同,具体的数额还会有差异。发达区数额较大的就是10万左右,一般为2-3年有期徒刑;(二)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至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数额,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受贿、侵占、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是指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三)应当注意,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本罪的立案标准规定了一个幅度,即非法占有的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的,应当追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会同当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上述数额幅度的范围内,及时确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执行的数额标准,并上报备案。二、贪污罪与侵占罪的区别(一)主体要件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要包括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等,行使管理职权,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资格的人员。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主要是公司或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且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利用职务之便犯本罪的人员。(二)二者的犯罪行为不同。贪污罪是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骗取、侵吞、盗窃公共财物的行为;职务侵占罪是指自然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本公司/单位的财物的行为。(三)二者的犯罪对象不同。贪污罪的犯罪对象通常是公共财物;而职务侵占罪则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这种财物既可以是公共财物,也可以是私有财物。(四)二者的犯罪情节要求不同。贪污罪的犯罪情节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数额要求,若是数额较小且对社会危害不大则不构成此罪;职务侵占罪必须是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若是数额较小则不构成此罪。(五)二者在法定刑上不同。贪污罪的最高法定刑是死刑,而职务侵占罪的最高法定刑只有15年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贪污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在各地的职务侵占罪其量刑标准或多或少是有一些差异的,具体还是看他侵占了多少,有可能法律对他的处罚是罚款警告也可能是拘留,最近新政上台,对这一方面抓的会相较严重,这是为了从根本上杜绝这一现象,节省国家开支,这是最有效的途径。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一、湖南省侵占罪立案标准是多少(一)从法条上可见,职务侵占罪在数额上,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而参照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解释,在数额较大上规了"5000-...#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代课老师随时辞职违法吗?
      代课老师随时辞职违法吗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


·重新鉴定开庭时间另行通知是否合法?
      重新鉴定开庭时间另行通知是否合法?重新鉴定开庭时间另行通知是合法,可以提前向法院提出申请延期开庭,经法院审查同意后,法院可以另行安排开庭时间。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有下列......


·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彩礼,可以说是我们中国人结婚前不可缺少的东西,甚至有的地方的彩礼高的让人瞠目结舌。那么彩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如果两个人真的走到无法挽回的地步,彩礼到底该不该分配呢?下面就让我......


·起诉离婚怎样判离,如何确定离婚起诉法院
      有的人认为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如果法院受理了案件,那最终一定就是会判决夫妻离婚。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法院是否会判决夫妻离婚,这有一定的标准。那到底起诉离婚怎样判离呢?我们一起......


·合同陷阱都有哪些形式?
      合同陷阱都有哪些形式?一、合同陷阱都有哪些形式1、人去楼空是三无公司在经济交往中惯用的骗术。这些人往往以签订数额巨大的购销合同取得对方的欢心,尔后以少量预付款骗取大宗货物,或以少......


·自诉案件范围是怎样的 自诉案件如何受理
      刑事案件可以具体分为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其中公诉案件一般是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然后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至于自诉案件则就是由案件的受害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那您知道自诉......


湖南省侵占罪立案标准是多少?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