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2023临安征地补偿标准外嫁女可以享受吗?

  随着国家建设的推进,我国的城市面貌有了很大的改变,不仅仅是一线的城市,很多的二三线城市也已经在推进城市化的道路上走得越来越好,城市的形象越来越好。征地补偿是否可以享受主要是看户口是否在当地,在就可以享受。一、临安征地补偿标准外嫁女可以享受吗?征地补偿是否可以享受主要是看户口是否在当地,在就可以享受。从法律上讲,只要户口迁出了,就不再拥有原娘家村的村民资格了,所以也就不能再享有娘家征地补偿分配资格,而只能要求享有婆家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权。二、征地房屋拆迁安置的对象为:1、户口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所有权证,并在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常住人员以及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条件的人员;2、原有常住户口的现役军人(包括义务兵和未在异地安家落户的志愿兵)及配偶。原户口在拆迁范围内的现役军官,并有房屋所有权证,如其配偶户口在拆迁范围内,可予以安置;配偶已随军的,按照顾人口贰人计算;3、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人员中,原有常住户口的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含毕业后待分配期内)或毕业后待业在家,长期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4、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成员中,户口在本区工作单位,其他地方无住房,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人员。实际居住是指征地拆迁公告之日前,在征地范围内连续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5、被征地拆迁人夫妻,一方在拆迁范围、户口在外地的配偶;6、被征地拆迁人房屋家庭成员中,在征地拆迁公告后出生、婚姻、复退转军人等已报进户口的人员;7、原有常住户口,正在劳教或服刑的人员;8、小城镇建设试点中因户籍制度改革就地农转非、下放知青和60年代下放老居民落实政策就地农转非、土地征用就地农转非及整体撤组转居且实际居住在被拆迁房屋内的人员;9、被征地拆迁人家庭成员中已婚嫁女儿,户口在拆迁范围内,并参与被拆迁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的,可列为安置人口,但不得重复安置。根据上文对享有征地补偿的对象的介绍,可以了解到已婚嫁的女儿只有户口在拆迁的范围内才能享有土地补偿。已迁出户口外嫁女征地补偿是否享有?答案是否定的。已婚嫁女儿在户口迁出后就不能享有原户口所在地的征地补偿,但是也可以享有现户口所在地的征地补偿。现在,很多的地区都存在征地的问题,征地的问题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尤其是征地的标准问题始终是政府和失地农民的一个不平衡点。征地补偿是否可以享受主要是看户口是否在当地,在就可以享受。
  
  
  
总结:随着国家建设的推进,我国的城市面貌有了很大的改变,不仅仅是一线的城市,很多的二三线城市也已经在推进城市化的道路上走得越来越好,城市的形象越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捡到东西卖了犯法吗,会犯罪吗?
      在生活中如果捡到了被人丢的东西一定要归还回去,在刑法的规定当中如果是将他人的遗忘物据为己有的话是可能构成刑法当中的侵占罪的,关于捡到东西卖了犯法吗,会犯罪吗很多人有疑问,一般是不会......


·侵占罪的不作为概念是怎样的,侵占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法律的发展史可以看出,侵占罪自古以来就有,发展到今天,侵占罪是以以负有返还,但是以依旧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即属于一种不作为罪名。不少公民由于不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故而不知道该......


·应当准与离婚的情形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


·被单位车辆撞了找谁赔偿?
      与单位车辆碰撞,发生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向司机或是单位要求赔偿,主要内容如下:1、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事故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肇事司机暂无力赔偿,由司机所在单位或车辆所......


·最新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有哪些?
      年最新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有哪些?最新关于农村土地承包政策有哪些?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就是命,随着城市化、农业现代化需求,一些矛盾逐渐显现。例如关于进城农民是否交回承包地,我国现......


·根据法律规定肖像权侵权如何处理?
      肖像权侵权如何处理?肖像权侵权的处理方式是私底下找到侵权人员进行协商,或者直接去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根据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


2023临安征地补偿标准外嫁女可以享受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