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恶意抢注商标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恶意抢注商标构成要件是什么?
  
  
  恶意抢注商标构成要件主要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构成“恶意抢注”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申请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这是主观要件
  “恶意抢注”申请人是把他人已经使用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提出申请,这种行为的本身,就已经侵占了他人的劳动成果,如果注册成功,无异于用合法的方式偷窃。更为严重的是一旦注册成功,“恶意抢注”申请人成为合法所有人之后,即会利用其的占用权,禁止他人使用原本属于自己的商标或利用其处分权对被抢注者高价转让或高价许可使用该商标。如果这些目的不能达到,则会提起侵权之诉或向工商行政管理商门举报并索取赔偿。
  
  
  二、有哪些不正当的注册手段
  
  
  1.申请人利用与他人同行的关系。中小型企业最容易成为被抢注的对象。因为中小型企业在向市场推出自己的产品时,往往并不是先注册商标再推出产品,更多的是当自己的产品有一定影响后才注册商标。
  
  
  2.利用与他人曾经合作过的背景。作为合作者,他们是最清楚被抢注人的商标使用情况的,有的在合作期间,即偷偷地把合作者的商标注册为自己所有,有的则是在合作结束后,将合作者的商标抢先注册。
  
  
  3.同一区域内了解内情的其他人。利用其不同的条件和自有的优势,如管理者、法律顾问、记者、商标代理人等,在进行新闻采访或进行管理等工作过程中了解到经营者商标使用的情况,并能预见抢注该商标所带来的利益而抢先注册。
  上述所列几种不正当手段,共同之处在于他们剽窃他人已经使用但未来得及申请注册的商标,在他们所申请注册的商标上并未凝聚自己的智慧和创意,他们实质上采用了欺骗的手段,用合法的形式掩盖不合法或不合理的本质,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商标注册是一种对版权的重视以及对自己劳动成果的认可及一种保障,但是总有些人为了利益而恶意的抢注商标,造成他人的劳动成果不被重视。呼吁无良商人,不要再做恶意抢注这一类败坏道德的事情,还商标注册一片净土。
  
  
  
  
总结:一、恶意抢注商标构成要件是什么?恶意抢注商标构成要件主要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办理公证遗嘱需要哪些资料?
      办理公证遗嘱需要哪些资料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


·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辩护词怎么写?
      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辩护词怎么写?一、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辩护词怎么写?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人民陪审员: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吴某某亲属的委托,指派......


·集资诈骗的认定和处理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我们有时会遇到这样的情形,一些企业向社会募集资金,并且允诺高额的利息。有的携款逃走致使资金不能返还,这其实就是一种集资诈骗的行为。在日常生活中,诈骗行为是多样的,那么您是......


·民法总则有关紧急避险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有关紧急避险的规定是怎样的?我们知道,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对公私财物造成损害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的。但如果当事人是由于紧急避险导致财物的损害,则不承担民事责任。不过构成紧急避险有......


·无证驾驶撞人没事怎么处理
      无证驾驶撞人没事怎么处理据相关的法律了解,无证驾驶是没有资格驾驶其车辆的。可我们的生活中偏偏有这一部分人,当他们还没取得相关驾驶证的时候,就迫不及待的开始驾车上路,您知道如果没有驾......


·入职两天离职没签合同是否赔偿?
      由于工作和心理预期的巨大差距,常常会出现刚入职就辞职的现象。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入职后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离职赔偿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入职两天离职没签合同是否赔偿?为此,我......


恶意抢注商标构成要件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