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待遇向谁索要?
一、工伤保险待遇向谁索要?
工伤保险待遇应由以下机构进行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二、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有哪些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9项)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劳动能力鉴定费是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进行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再次鉴定、复查鉴定活动中产生的费用。
三、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有哪些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3项)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二种情形: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谁支付
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统筹,职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支付待遇。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死亡的,享受工亡待遇。第三种情形:什么情况下可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四种情形:什么情况下工伤保险基金不再支付待遇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拒绝治疗的;
(四)收监执行的。
一般工伤保险待遇,是由社会保险机构以及用人单位进行支付。在受伤劳动者提交材料进行索赔时,哪一项费用由谁承担是有着明确的划分的,在上文中也做出了明确的列举。如果出现赔付项目界定不清楚时,可以三方本着友好解决的态度协商达成一致即可。
总结:一、工伤保险待遇向谁索要?工伤保险待遇应由以下机构进行支付: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由用人单位支付。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对于欠债不还法院怎么处理呢
在我们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一些问题,特别是跟钱有关系的最难解决,我们都有借钱给别人的行为,当想要对方还钱的时候却不是那么容易,有的甚至是不还了,那对于这种不还钱的行为法院是怎么处理呢?我......
·法律规定共同犯罪如何判刑?
法律规定共同犯罪如何判刑?对于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根据他们在共同犯罪中的不同地位和不同作用分别处罚,法院根据以下原则就行判决,主要是从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来进行量刑:一、......
·一、宁波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
一、宁波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宁波离婚小孩抚养费是多少钱的规定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
·个人施工协议书范本是什么?
个人施工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子的?一、个人施工协议书范本是什么样子的?个人施工协议书甲方:(签字):乙方:(签字):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某某市某某区某某村道工程(......
·私募基金备案流程细节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备案流程细节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备案的流程1、对公司税务类型进行确认,现在大部分的投资公司的税收类型为以下三个:商品流通过程中,产生的价值增加部分,收取的税金。(也就是增......
·故意伤害罪打瞎双眼如何处理?
故意伤害罪打瞎双眼如何处理?故意伤害罪打瞎双眼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法定基准刑参照点(一)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伤情接近轻微伤,社会影响不大......
一、工伤保险待遇向谁索要?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