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买卖婚姻一定是包办婚姻吗?

  买卖婚姻一定是包办婚姻吗包办婚姻不一定都是买卖婚姻,而买卖婚姻则必定是强迫包办的。现在买卖婚姻以及包办婚姻是合法的吗我国《婚姻法》第三条虽然明令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但对于包办、买卖婚姻的效力如何,则没有明确的规定。在我国1980年婚姻法修正之前,由于该法没有规定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制度,因此,在审判实践中,法院均按照离婚程序处理此类婚姻纠纷。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条规定:“父母或他人违背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的强迫包办婚姻和索取财物为目的,违反男女双方或一方意愿而强迫结合的买卖婚姻,一方要求离婚的,如果婚后双方没有建立起感情,应准予离婚;如果结婚多年,生有子女,夫妻间已建立了一定感情,应根据夫妻关系的现状和发展前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的,可判决离婚或不准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也规定,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从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这类婚姻实际上是有效的婚姻,而非无效的婚姻。因为离婚的前提必须是存在有效的婚姻,如果婚姻本身是无效的,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了。 在修改1980年《婚姻法》的过程中,虽然有人主张将包办婚姻、买卖婚姻规定为可撤销的婚姻,也有人主张将包办、买卖婚姻规定为无效婚姻,但2001年修正后的《婚姻法》对此并未作出明确的规定。从《婚姻法》第十条的规定来看,导致婚姻无效的情形只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且婚后尚未治愈以及未到法定婚龄这四种情形,而并不包括包办、买卖婚姻这一情形,据此可以认定,这类婚姻并非无效的婚姻。 买卖、包办婚姻虽然不是无效婚姻,但其并不一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婚姻。从审判实践来看,买卖婚姻一定是包办婚姻,而包办婚姻通常是第三人胁迫的结果,而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这种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也就是说,这类婚姻原则上是可撤销婚姻。在我国解放之前是包办婚姻,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但是解放之后我国追求恋爱自由婚姻自由,不主张包办婚姻。包办婚姻虽然是不违法,但是国家也不支持。但是买卖婚姻的违法的,当事人可以拒绝,拒绝无效申请法律援助。
  
  
  
总结:买卖婚姻一定是包办婚姻吗包办婚姻不一定都是买卖婚姻,而买卖婚姻则必定是强迫包办的。现在买卖婚姻以及包办婚姻是合法的吗我国《婚姻法》第三条虽然...#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公司吊销10年还可以做法人吗
      可以。《公司法》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提起行政复议中断诉讼时效可以吗?
      提起行政复议中断诉讼时效可以吗?是可以的;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后再起诉的,人民法院仍应当受理,但是如果被告方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人民法院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应当判决驳回......


·办理协议离婚的时间要多久
      相比之下,法律中规定的两种离婚方式,办理协议离婚所花费的时间,显然是要比诉讼离婚的时间少很多的。但对于离婚夫妻而言,也是想要具体知道究竟办理协议离婚的时间要多久,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条款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条款是怎么规定的民事诉讼中的反诉条款是怎么规定的(一)反诉首先必须符合民诉法起诉的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


·挪用资金罪向检察院报案可以吗?
      挪用资金罪向检察院报案可以吗?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涉嫌挪用资金罪的刑事案件,应该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刑事案件一般应由犯罪地的公......


·职工离职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税吗?
      职工离职经济补偿金需要缴税吗(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


买卖婚姻一定是包办婚姻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