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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常生活中,对于借钱之事应当敏感,圣人言:人心难测。即使再关系好的两个人之间借钱的,立借款字据即借条也很有必要,俗话说得好,亲兄弟明算账,算账也得有证据。所以,借条对于债权人来讲,其作用不可忽视,在不可预测的将来若双方发生纠纷的,对于债权人来说,借条就会展示出其至关重要的作用,故需要借钱的人被要求写借条自然理所应当。可是,谁都会有粗心大意的时候,现实生活中许多人把借条弄丢或是损坏的不在少数,对于此种情形,债权人应当怎么补救呢?对此,有以下几种方式可供选择。第一,丢失了借条的,不用慌张,这第一种情形就是,在双方发生借款关系的当时是否有第三人在场(最好是认识的),不管是巧合在当场的,还是当时找的证明人。若是巧合在场之人,如果债主不幸遇到赖账之人,最后打官司的,可邀请第三人作证。若是当时邀请的证明人,未到还款之日的可以邀请债务人及证明人,重新写借条,待到还款日期再请证明人作证的也可以,毕竟有证明人在的,赖账的几率还是不大的。第二种情况比较麻烦,就是当时借钱的时候就只有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没有第三人,这种情况下丢失了借条的,就需要债权人花点小心思,但不可做违法之事。对于这种情形,债权人可以与对方聊聊天,用短信用其他社交软件都行,暗示借钱之事,不让对方发现借条丢失的事实,这样,也有了证明借款事实的证据。打电话也可,当面约见面等都行,但这种以说话方式进行的需要有录音,采集到证据的,需要对录音证据做下处理,即不能泄露对方隐私。第三种情形就是比较考验双方的心智,那就是对方赖账,已经起诉到法院了才发现借条丢失的,债权人想要追回欠款,千万不能暴露借条丢失的事实,做好隐蔽工作,从容地与对方谈,签一些后续还款计划、协议之类的,这个时候债权人可以选择把还款条件放宽之类的,对方签了就是好事,对于债权人来讲能要回欠款是最重要的。也可采取一些其他的心理战术等,但需要谨记的是,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否则,欠款要不回来,反而还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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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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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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