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一、合肥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作用是什么?

  一、合肥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作用是什么?其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开具的一份劳动关系已解除证明书,为了便于以后办理失业保险核定手续,或当到新工作单位工作时,有时会需要此证明。1、办理退工手续;2、办理失业金核定手续;3、办理社保停缴手续。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的内容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内容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间、部门和工资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工会的意见;何时向劳动管理部门报告;支付的经济补偿金的数额;通知的时间;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签证和盖章等等。1、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2、协商一致解除(由个人提出)3、劳动者单方解除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5、用人单位裁员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7、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9、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我单位决定从 年 月 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我们在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过程中,要注意一定要拿到相关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凭证,否则会被一些企业用来进行经济赔偿的依据。如果是用人单位无原因的恶意解除劳动关系,这需要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者是经济补偿金,为了更好的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体咨询专业的律师。
  
  
  
总结:一、合肥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作用是什么?其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开具的一份劳动关系已解除证明书,为了便于以后办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交通事故人伤能司法鉴定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能司法鉴定吗?交通事故人伤是可以做司法鉴定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


·办理报备
      办理报备,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就可以恢复了。需要有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社保局统一格式四联式,失业证明。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检察院批捕还能放人吗?
      一、检察院批捕还能放人吗?检察院批捕还能放人,犯罪嫌疑人如果已经逮捕,说明检察院已经认定涉嫌犯罪,是很难再放出来的。此时检察院需要经过审查起诉,若审查起诉通过,则会向法院起诉、经过法......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应当予以赔偿。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


·损害赔偿超过定金可以要求减少吗
      损害的界定损害是指行为人实施违法行为所造成的不利后果。该不利后果必须是违法行为导致的后果,是对受害人有害的,可以是受害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及利益的减少或灭失,若加害人的行为导致的......


·劳务派遣和正式工的区别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将劳动者派遣到需要劳动的企业工作。企业需要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一定的服务费。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之间。正式......


一、合肥劳动合同终止证明作用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