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法律上土地使用证是谁名字

  法律上土地使用证是谁名字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1、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2、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3、备注。4、变更记事。5、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相关知识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力”的侵犯。国有土地使用证不仅是住宅不动产的物权的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组成部分。(一)可以有效保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二)可以保证房产转让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的法律效力。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三)可以有效体现房地产的实际价值。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土地使用证名字的归属问题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所以有关的当事人在进行证件的办理时一定要仔细的阅读有关的文件,否则自己的程序操作就会出现一些列的问题的,因此具体的问题解决是需要自己相应的准备,这样就可以有效的解决问题。
  
  
  
总结:法律上土地使用证是谁名字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手指指甲出缺失工伤鉴定几级伤残
      工伤受伤的种类和部位很多,有的时候会造成手指受伤或者指甲断裂。但是对于手指指甲断裂,您可能都有些疑问,并且手指指甲出缺失工伤鉴定几级伤残也是比较的模糊,不像其他部位的工伤那么明确。......


·直行撞左拐谁的责任大?
      直行撞左拐谁的责任大?一、直行撞左拐谁的责任大?左拐车负全责或主要责任。即使对方超速,也是次要责任。另外这样的事故,如果没有大的人员伤亡,适用简易程序,只判断全责、无责、同等......


·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满足哪些条件
      一、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满足哪些条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和他人的身体健康。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持有毒品数量较大的毒品。所谓持有毒品,是指......


·杭州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有什么用?
      杭州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有什么用?在买房后,房主一般会做的第一件事就会办理土地使用证,我国土地的类型是比较多的,不同用途的土地办理土地使用证需要的材料、用途都是不一样的,且不......


·根据法律规定怎么取消父母的监护权?
      根据法律规定怎么取消父母的监护权?需要向居委会或者是村委会进行申请,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是指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员......


·如何判定构成故意杀人未遂
      一、如何判定构成故意杀人未遂区分故意杀人既遂和故意杀人未遂的界限,关键是要查明行为人故意的主观状态。如果行为人明知是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即......


法律上土地使用证是谁名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