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解除劳动合同法的程序具体?

  解除劳动合同法的程序具体有哪些
  
  (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2)应当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职工的利益密切相关,而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因此,在劳动合同解除时应发挥工会的作用以防止企业滥用权利,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将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事先告知工会,就能使工会及时发现单位违法解除、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并予以制止。
  
  (3)在解除或者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4)用人单位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条件
  
  (一)协商解除
  
  根据《劳动》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知,如果双方协商同意的,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合同。
  
  (二)法定事由
  
  如果发生法定的事由,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主观存在过错
  
  如果劳动者存在以下的主观过错夫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提前通知劳动者: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单位提前通知解除合同的情形。
  
  当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只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即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自己进行一定的资料准备,这是国家的有关程序上的要求,所以在生活中,自己要多加注意此类问题,否则自己的利益维护就会出现问题,因为有关的法律在此类问题的解决上具体的规定,所以自己在事情的解决过程中要积极的践行。
  
  
总结:解除劳动合同法的程序具体有哪些(1)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且送达给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当载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商标侵权货值金额如何计算?
      商标侵权货值金额如何计算?1、对存有标价的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司法机关仍应积极查证实际销售平均价格,当两者不一致时,应以后者作为计算的标准。2、对没有标价的未销售假冒商品,如司法机......


·公证处公证范围是什么
      公正处对于您提出的公正申请,会按照要求和规定受理,对不符合公正要求的,就会退回公正申请。公正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公证处公证范围是有严格规定的,对于超出范围之外的内容,不予公正。这也是规......


·继续履行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
      继续履行合同纠纷起诉状怎么写?继续履行合同,也就是将合同继续履行,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可能都会遇到合同在签订之后可能因为一些原因,导致合同终止,也或者是因为有一方当事人没有按照合同履......


·没有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
      没有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怎么办?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即使没有劳动合同,只要公司与员工之前形成了劳动关系,就属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保护范围。没有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可以通过以下方......


·我国最新婚姻法的全文内容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我国《民法典》婚姻编的全文内容是什么第三章??家庭关系第一节??夫妻关系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


·一、夫妻之间的离婚财产是什么?
      一、夫妻之间的离婚财产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


解除劳动合同法的程序具体?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