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房子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房屋的土地使用权是什么
由于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买房人所取得的只是房屋以及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 (开发商已经将两者费计算在购房款中),所以土地使用权能用多长时间就关系到购房人的切身利益。我国法律对土地使用权按不同的用途作了如下规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3、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4、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三、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商品房一般都是建在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其实指的是商品房所在的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国有土地即全民所有的土地,通常与商品房相关的土地类型包括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商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年限是40年,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是70年。这里所说的40年和70年是指开发商拿地之后开始计算的40年和70年。
四、有限产权房屋有哪几种形式?
当前,有限产权房屋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一)单位提供土地,职工提供资金共同建房,房屋产籍落在单位名下,即准商品房。职工有占有、使用权和有限处分权,占有、使用权可以继承,可以对内、对外出售,在对外出售时,单位收回与其投入的土地等价的资金;
(二)单位以大比例、职工以小比例投入资金建房,即公建民助。产权执照登记在单位名下,单位通过在本单位内部使用房屋使用证的形式对职工住房进行统一管理,房屋可以在本单位内部职工间进行买卖、出租,出卖、出租所得的利益归职工个人,单位通过控制产权不外流,解决本单位职工住房的形式,间接行使其部分所有权。有的也可以对外出售,在出售时单位收回其照顾的资金。
(三)单位以小比例、职工以大比例投资建房,即民建公助。房屋产籍落在职工名下,单位统一管理职工的房屋执照,并规定职工在一定年限内不得出售(一般为五年),限制期满后房屋执照发给职工,职工在出售或出租时,单位享有优先购买权和承租权。
一般开发商在申请获批土地的时候,就会确定土地的性质,如果是民用地,则此时对应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但是如果是商业用地的话,则此时对应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或50年。
总结:房子使用权到期怎么办《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农民工欠薪主体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农民工欠薪主体责任应该由谁承担?拖欠民工工资的主体是企业,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有规定:1、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或其他不具备用工......
·政府发放的征地补偿金怎样分配?
政府发放的征地补偿金怎样分配?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进行,各地都开始进行土地征收,这一方面是为了保证经济建设用地的供应充足,另一方面也是我国城市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法......
·因挂靠协议发生纠纷,不适用专属管辖
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在挂靠过程中履行挂靠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并非发包人与承包人、转包人或分包人之间发生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适用有关专属管辖的规定,应当按照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
·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录用被隔离过的人吗?
用人单位可以拒绝录用被隔离过的人吗?用人单位不可以拒绝录用被隔离过的人,我国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对于劳动者是不能够进行歧视的,疫情期间延长试用期是合法的,一般来说,延长试用期,都是试......
·公司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怎么算
公司违约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怎么算《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1)违反《劳动法》和合......
·八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八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房子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