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生效要件是什么?

  
  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无论是在有限责任公司来面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里面都是享有股权的。那么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股权转让生效要件包括股权转让合同的登记,股权转让需要登记,作为生效的一般要件。
  
  一、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
  
  在实践中存在许多已签定股权转让合同但未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情形,而未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或已办理公司变更登记而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是否影响股权转让合同效力。司法实践中,部份法院将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作为股权转让合同转让生效要件,将未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合同作为无效合同处理,这是混浠了债权行为物权变动行为,违背了当事人契约自由的原则。
  
  合同是当事人合意的结果,是契约自由原则的体现,因此只要当事人双方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即成立。我国民法典对于合同生效的规定,一般而言,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有两种例外:其一,附条件或附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时生效;其二,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经过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百九十条规定股权转让应当将股东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百八十九条规定股权额转让应当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实际是股权取得的行为,而工商变更登记是国家行政机关对公司的行政管理,况且虽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办理该手续后股权转让合同才生效,所以公司变更登记及工商变更登记并非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
  
  故此,股权转让合同属于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情形,未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方未当然取得股权额,受让方要取得股权必须在完成股权的交付方可,即才发生物权变动,受让方取得股权成为股东。股权转让行为属于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生效以办理公司登记手续为一般要件,同时尊重股权实际转让事实的原则。
  公司的股东依法享有股权,可以利用股权进行收益,转让等,转让可以是转让给公司内部的股东,也可以是转让给公司外部的人员,但是二者在行为结果上存在不同。
  
  
  
  
总结:公司股东,作为公司的出资人,无论是在有限责任公司来面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里面都是享有股权的。那么关于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股权转让生效...#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储蓄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
      储蓄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储蓄合同签订流程是什么?(一)要约:“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的方式。”这同样适用于储蓄合同的订立,要约和承诺同样是储蓄合同订立的基本程序。在实务中所发生的......


·人身损害十级伤残鉴定标准
      人身损害十级伤残鉴定标准人身损害中需要先对伤者的伤残等级作出鉴定,然后才能进行想要的赔偿。而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是具体分为了十级的。不同的伤残等级当然也就对应了不......


·私人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书怎样写?
      私人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书怎样写?私人土地承包合同签订书甲方:(土地所有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依照《民法......


·误工费赔偿的问题
      误工费赔偿的问题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


·高检刑事抗诉工作出庭后的职责是什么
      高检刑事抗诉工作出庭后的检察员职责是什么?检察人员出席刑事抗诉案件法庭的任务是:(一)支持抗诉;(二)维护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利;(三)代表人民检察院对法庭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二、检察院......


·平房拆迁土地使用证怎么算补偿?
      平房拆迁土地使用证怎么算补偿?一、平房拆迁拥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补偿:1、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


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生效要件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