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银行倒闭了贷款怎么办,相关规定有哪些

  银行倒闭了贷款怎么办,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银行贷款
  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一般要求提供担保、房屋抵押、或者收入证明、个人征信良好才可以申请。
  而且,在不同的国家和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按各种标准划分出的贷款类型也是有差异的。如美国的工商贷款主要有普通贷款限额、营运资本贷款、备用贷款承诺、项目贷款等几种类型,而英国的工商业贷款多采用票据贴现、信贷账户和透支账户等形式。
   二、银行破产贷款怎么办
  咱们以前的老观念,认为中国银行有政府背书,政府不破,银行不破。但其实,作为市场主体的银行,本就应该与其他的法人机构一样,参与竞争,自负盈亏,不良的当然要被市场逐步淘汰。
  所以说在未来,银行破产肯定就不再是个新鲜事了,当然了,对于金融体系、金融市场这么大的调整,肯定会有一个相当长的过程。那么在这个过程中呢,我们也要做点准备。所以今天就来看一看,银行破产对于我们的钱有什么影响。说到这就要分成两方面来看了。
   1、贷款
  第一方面是:咱们从银行借出来的钱(也就是咱们的贷款)。这一部分钱对于银行来说,相当于是债权。
  破产可以抹掉一部分债务,但是债权是不会抹掉的,也就是说即使银行破产了,它的债权债务都会转移给其他的机构。就像1998年,海南发展银行被行政关闭之后,它的债权债务就转移给了中国工商银行,我们之前从那借的钱贷的款就要接着去工行还。
  所以对于咱们借的钱来说,是一分钱都跑不了的,还要接着还。
   2、存款
  那么对于咱们存在银行的这部分钱,就要分情况来讨论了。
  根据2015年5月1日出台的《存款保险条例》的规定,保险索赔的上限是50万,也就是50万以内的存款全赔。超出50万的部分就得看看银行的清算结果了。
  在这要做个特别的提醒:这个保险条例只是覆盖存款,不包含银行出售的理财产品,所以理财产品相对于存款来说,在银行破产这个事上风险更大。那就更不要说银行代售的那些理财产品了,那就更不在这个体系之内了,所以那部分风险会再大一些。
  以上就是的我们就“银行倒闭了贷款怎么办?”这个问题的回答,银行倒闭和正常企业倒闭一样,先清算小组会清算银行各种资产和负债,银行解出来的贷款不会有任何变化,贷款人依然需要按时还贷款,不会因为银行倒闭而免除还贷义务
总结:银行倒闭了贷款怎么办,相关规定有哪些一、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最高法关于单位犯罪的司法认定规则是什么?
      最高法关于单位犯罪的司法认定规则是什么?单位犯罪很好解释,最通俗的说就是单位的犯罪。但是这个单位的范围很大,它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团体,如果没有这些主体就必然的无法构成单位......


·如何确定民事诉讼主体资格?
      在民间借贷领域,债权人追讨债务的方式很多,但是不管采取哪些手段,都应该合理合法。其中诉讼算是比较强力的手段,债务人赖账不还,债权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或者直接发起诉讼。当然,民事诉讼首......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内容是怎么样的?
      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内容是怎么样的?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工程质量分等级进行评定,如单位工程,建设......


·单身男性什么条件可以收养孩子?
      单身男性什么条件可以收养孩子我国调整收养领域的法律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依据该法律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的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


·现在都不签劳动合同会有赔偿吗?
      很多人遇到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问题,工作较长时间后,有可能面临被辞退的风险,劳动者自身的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现在都不签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来处理不签劳动合......


·法定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有几种
      法定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有几种一、法定的行政处罚的方式有几种?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


银行倒闭了贷款怎么办,相关规定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