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卖房卖房毁约技巧有哪些?

  卖房卖房毁约技巧有哪些?首先,买方违约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在房产交易过程中,房屋出现贬值的趋势,这就会导致买方宁愿放弃定金,也不愿意继续买下房屋;另一种是当卖方没有足够资金还清银行贷款,需买方办理赎楼手续时,买方可能会在此过程中由于手续太繁杂而不愿继续购房;还有一种就是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房款而造成的违约。若买方违约,卖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要求继续进行交易,当然也可以根据违约情况直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或按一定标准确定的如何防止房屋买卖卖房违约(一)签订购房合同后房东拒绝过户房东不会明确表明拒绝办理过户交易手续,但可能会制造一些借口,要求将过户时间延期,在买方同意延期后却一直不确定具体的过户时间,终发信称因买方原因未能按时过户而解约。在这种情况下,买方一定要及时发出书面催告,要求房东在约定时间签约。如同意延期,则应约定具体的期限。书面催告应当同时抄送中介一份。买方应尽量不要延期,如延期应当征得房东的书面同意,否则可能因证据不足而被法院认定违约。(二)签订居间协议后拒签买卖合同居间协议签订后,房东可能会找些理由来拒签买卖合同。这些理由通常有:1、居间协议的签约人未得到房东的同意。如房屋的产权是女儿或者妻子的,但签居间协议的人是父亲或者丈夫,由于签约人不是产权人,所以房东主张居间协议是无效的,要求退款了事。2、房东在签订居间协议时还未取得房屋产权,所以房东认为没取得产权就签的合同无效,要求退款了事。如果有证据证明签约人有产权人的授权,比如产权人曾到中介处挂牌,或者签署过佣金确认书、委托书等文件,那么居间协议仍然是有效的。如果没有证据证明,那么买方可以要求签约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买方的损失。如果房东购买的是期房、拍卖房,或者已和他人签订了买卖合同但产证还在办理过程中,此时房东出售房屋时尽管还没有拿到产证,但合同还是有效的。但如果出售的房屋根本就不可能取得产权(如违法建筑),或者产权是别人的,那合同就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无效的合同应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买方有权要求房东赔偿经济损失。综合上面所说的,在签了买卖合同的时候,双方都是可以违约的,但是前提是要支付双方约定的违约金,只要违约金一支付,那么可以违法合同,所以,在违约之前一定要想好,任何事情都要付出代价,法律不是儿戏,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总结:卖房卖房毁约技巧有哪些?首先,买方违约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是在房产交易过程中,房屋出现贬值的趋势,这就会导致买方宁愿放弃定金,也不愿意继续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盗窃犯罪既遂后归还赃物可以从轻处罚吗?
      一、盗窃犯罪既遂后归还赃物可以从轻处罚吗?可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


·15年老员工辞退如何补偿?
      15年老员工辞退如何补偿?15年老员工辞退的,如果是依法辞退的,补偿员工15个月的工资;如果是违法辞退的,补偿双倍。如果员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


·医疗纠纷起诉后鉴定还是之前鉴定
      医疗纠纷起诉后鉴定还是之前鉴定一、医疗事故鉴定在起诉前申请吗可以在起诉前进行,也可以在起诉后进行。起诉前的鉴定可由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实施,也可以由医患一方要求卫生行政部门......


·土地承包合同签完毁约可以吗
      土地承包合同签完毁约可以吗一、土地承包合同签完毁约可以吗?土地承包合同签完是不可以毁约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违反合同承担法律规定的或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有以下几种方式:(1)继......


·离婚房产过2年再分割行吗?
      离婚房产过2年再分割行吗按照规定,离婚夫妻如果不就财产、子女以及债务问题作出处理的话,那么此时是不允许离婚的。因此离婚房产过两年在分割是不行的。二、离婚房产如何分割法院在处理离......


·一、交通事故鉴定死亡原因是脑损伤怎么进行赔偿?
      一、交通事故鉴定死亡原因是脑损伤怎么进行赔偿?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


卖房卖房毁约技巧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