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旅游赔偿中惩罚性原则是怎么样的?

  旅游赔偿中惩罚性原则是怎么样的?
  
  一、旅游赔偿中惩罚性原则是怎么样的?
  
  根据最新《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进行赔偿,如果三倍低于500的,按500进行赔偿。由于存在欺诈行为的经营者在主观上有较大的过错,也容易给消费者造成损害,其社会危害程度较之其他有过错的经营行为会更大,故法律规定了更为严厉的赔偿原则。
  
  二、民事主体民法典方面的规定有哪些?
  
  1、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2、二人以上依法承担按份责任,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
  
  3、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4、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继续履行;
  
  (8)赔偿损失;
  
  (9)支付违约金;
  
  (10)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1)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5、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6、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综合上面所说的,对于在旅游赔偿中一般是可以约定惩罚性赔偿,但对于此惩罚也一定要按规定的原则来进行,对于金额过高的话一般也是得不到法律的支持,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确保在此案件的范围之内给予相应的赔偿。
  
  
  
总结:旅游赔偿中惩罚性原则是怎么样的?一、旅游赔偿中惩罚性原则是怎么样的?根据最新《消费者保护法》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对于买房购置税是多少钱?
      一、对于买房购置税是多少钱?购置税给多少就要取决于房屋的大小才能给予。(一)契税1、购买的房产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3%;2、购买的房产不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的......


·经济补偿金封顶条款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按劳动者在本单
      经济补偿金封顶条款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


·如何发律师函?如何理解律师函?
      如何发律师函?如何理解律师函?律师函在法律案件中是比较常见的文件,当事人如果需要去诉讼一些事情或者咨询有关法律的问题可以通过向律师发送律师函请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那么具体如何发律师函......


·试工十天没入职辞职有没有工资?
      新员工到单位办理入职手续的时候,双方会签署一份劳动合同,里面会约定一个试用期,一般是一两个月,只有试用期结束后,新员工才能转正。有时候,一些员工对工作不满意的话,会在试用期内辞职,......


·农民工欠薪申请程序有哪些?
      农民工欠薪申请程序有哪些?1、收集有关证据,如劳动合同、用工协议、考勤卡、工资单、上岗证、欠条,完成任务记录等可以证明本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据。2、拿到这些凭据后,就可凭这些凭......


·交通法则大概有哪些呢?
      交通法则大概有哪些呢?从小老师就教过我们:红灯停,绿灯行。我们将这六个字熟记于心,要知道,这些也是交通法则的一部分,交通法则与我们的生活和安全息息相关。当然了,知道交通法则是一回事......


旅游赔偿中惩罚性原则是怎么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