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根据法律规定连环追尾责任划分规定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连环追尾责任划分规定是什么?连环追尾责任划分规定是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具体如下。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细则是什么?1、在没有划分中心线和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的路段上,车辆未按下列行驶路幅行驶,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一般负事故主要责任:(1)车行道宽度在14米以上的,非机动车未在两侧各3.5米以内的路面行驶,机动车未在中间其余路面行驶;(2)车行道宽度超过10米,不足14米的,机动车未在中间7米的路面内行驶,非机动车未在两侧其余路面内行驶;(3)车行道宽度在10米以下6米以上的,非机动车未在两侧各1.5米(人力或加装动力装置的三轮车、残疾人专车在两侧2.2米内行驶),机动车未在中间其余路面内行驶;(4)车行道宽度不足6米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未靠道路右边顺序行驶。2、没有人行道的道路,行人未在道路两侧(道路两侧1米内)行走发生事故的,应负相应的事故责任;3、骑跨中心线的机动车与对向非机动车发生事故的,双方一般负事故同等责任;4、非机动车在本车道受阻驶入机动车道,随后行驶的机动车未避让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一般负事故主要以上责任;非机动车在机动车临近时驶入机动车道诱发事故的,可以调整为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5、机动车行经无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车行道未避让诱发事故的,机动车一方一般负事故主要责任;但事发附近有人行横道、过街设施的,可以调整为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存在着一些追尾延缓的交通事故,那么他所需要承担的责任方面的划分可能您并不清楚,但实际上都是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工作程度来进行划分的,比如说夜间行驶没有尾灯的情况之下应当承担的主要责任。
  
  
  
总结:根据法律规定连环追尾责任划分规定是什么?连环追尾责任划分规定是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判断具体如下。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离婚诉讼中要求赔偿的情况都有哪些
      离婚诉讼中要求赔偿的情况都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


·债权债务举证要求
      举证要求就是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证据、支持主张的法律依据等。    一、基本要求    当事人是公民的,应查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


·法律上检察院批捕决定要多久
      法律上检察院批捕决定要多久检察院批捕时间一般是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


·非法集资罪最少判多久?
      一、非法集资罪最少判多久?对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处刑: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


·缓刑监护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一、缓刑监护人应该承担什么责任?缓刑监护人只是对缓刑的罪犯承担监督的责任,而且对成年人来讲,监护人,一般是至当地的公安机关或者是基层的组织,仅仅是督促管教的责任,更多的是监管。......


·私募基金外包制度是什么?
      私募基金外包制度是什么?一、私募基金外包1、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开展基金销售业务,是指其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权益),办理基金份额(权益)认/申购(认缴)、分红、赎回(退出)等活动。......


根据法律规定连环追尾责任划分规定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