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仲裁裁决内容不合法怎么办?

  仲裁裁决内容不合法怎么办?
  
  一、 仲裁裁决内容不合法怎么办?
  
  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根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 规定: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二、《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枉法裁判行为的。
  
  仲裁裁决是属于仲裁机关处理矛盾纠纷的一种手段和方法,但相关情况是需要结合实际的证据来处理的,如果对相关证据的处理不清楚的,或者仲裁机关在适用法律规定时存在错误的情况,显然是可以由当事人主动向法院申请重新认定的。
  
  
总结:仲裁裁决内容不合法怎么办?一、仲裁裁决内容不合法怎么办?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撤销,根据《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异地怎么起诉离婚手续费吗?
      离婚的方式有很多种,不过最为您所适用的就是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过这两种离婚方式的进行也会产生一定的情况。我们的协议离婚有可能发生双方离婚意见不一致,而起诉离婚就会发生不在户口所在......


·提起离婚诉讼要什么条件
      并非夫妻一方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提出离婚诉讼,提起离婚诉讼必须要符合法定要件,如果不具备这些基本要件,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那提起离婚诉讼要什么条件?一旦提起离婚诉讼,就会进入正常的司法......


·开设赌场罪的共犯量刑标准是什么
      法律意义上的开设赌场行为,其实与我们生活中开麻将馆的行为都还有一些不同之处。其中很显然开设赌场的行为要严重的多,并且我国也是将这一行为规定为了犯罪,即开设赌场罪。而开设赌场成立共同......


·如果妻子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割
      娱乐圈从来都不缺夫妻离婚事件,一些明星离婚的消息在一段时间内一直占据热搜榜,从最初女方出轨到关心女方反咬再到后面的财产分割,在成为饭后谈资的时候同样也让我们对离婚财产分割有所了解。......


·小区物业费包括哪些部分
      小区物业费包括哪些部分一、小区物业费包括哪些部分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


·肇事后将受害人隐匿或遗弃如何处罚
      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仲裁裁决内容不合法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