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应当提供什么证据

  离婚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应当提供什么证据
  
  一、离婚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应当提供什么证据?
  
  离婚时争取子女抚养权要准备:
  
  1、证明夫妻双方经济能力的材料。
  
  包括工资单、缴税证明、银行存款单、产权证书等,充分的经济实力是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学习环境,对争取子女抚养权非常有利。
  
  2、证明夫妻双方综合素质的材料。
  
  抚养人的道德品质、人际关系、教育程度、价值观等特性会对未成年子女的性格产生极大的影响,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所以应该尽可能提供一些展示自身素质的证据,如学历学位证书、获得的各种荣誉、参加义工及献血等活动的证明等。
  
  3、证明子女抚养环境的材料。
  
  一方面是居住情况,如一方的房产带好学位、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生活、就学都更为有利,取得抚养权的机会就更大;
  
  另一方面是家庭成员情况,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4、子女意见。
  
  法院在处理抚养权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在平日生活中与孩子形成亲密关系,争取到孩子的意愿是尤为重要的。
  
  二、两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三、两岁以上十岁以下孩子的抚养权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综上所述,离婚争取子女抚养权,应当本着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优先考虑条件优越一方,对于2周岁以下子女,一般应当跟随母亲生活,如果一方已做绝育手术,子女跟随一方生活时间较长,一方无其他子女应当优先考虑,另一方有严重疾病,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
  
  
  
  
  
总结:离婚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应当提供什么证据一、离婚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应当提供什么证据?离婚时争取子女抚养权要准备:1、证明夫妻双方经济能力的材料。包括...#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试用期辞退员工有代通知金吗?
      一、试用期辞退员工有代通知金吗劳动者在试用期期间被用人单位辞退,是不需要支付代通知金的,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如何......


·法院拍卖包括装修吗,买法拍房要注意什么?
      法院拍卖包括装修吗?法院拍卖房产里装修归房主所有。屋子里可以移动的都是属于私人物品,都可以带走。原来是毛坯房,后来安装、铺贴、涂刷在定墙面的物品,都是属于装修部分,除了铲除、拆除,是......


·盗窃数额辩护技巧是什么?
      一、盗窃数额辩护技巧是什么?从我国刑法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为基础,结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理论进行分析。理论上讲,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条件的,就构成盗窃罪;否则,就不构成盗窃罪。我国......


·我国法律明确的规定
      我国法律明确的规定工程一定要保证它的质量,同时教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各个省份各个地方也制定了相应的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条例,而且每隔几年也会进行修改一次,那么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内容是......


·劳务合同的期限是多久
      劳务合同的期限是多久劳务合同的分类有哪些?在当今社会中,为了保护员工和公司双方的利益,员工在与公司商定好一切并准备入职时大都需要签订劳务合同,以此来保障员工应得的利益,同时方便公......


·缓刑执行期间规定有哪些?
      缓刑执行期间规定有哪些?根据《刑法》规定,执行缓刑期间需要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


离婚想争取孩子抚养权应当提供什么证据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