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用人单位不写工伤认定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写工伤认定怎么办?
  
  一、用人单位不写工伤认定怎么办?
  
  可以由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保险条例
  
  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对于员工受到工伤事故的,用人单位应当主动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为员工交纳工伤保险,如果未交纳工伤保险的,那么员工的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总结:用人单位不写工伤认定怎么办?一、用人单位不写工伤认定怎么办?可以由本人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在专利权中的保护期为多长
      在专利权中的保护期为多长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专利保护期的起算点并非专利公告日,专利公告日是专利权人取得专利权的起......


·遭到损失之后车辆鉴定怎么进行?
      遭到损失之后车辆鉴定怎么进行?遭到损失之后车辆鉴定需要按照流程进行,首先需要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


·吸毒解除劳动合同手续需要办吗?
      吸毒解除劳动合同手续需要办吗?需要;一、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在实际操作中一般来说符合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的单方解除是比较适宜的,否则可能......


·乙肝患者可以争抚养子女吗?
      乙肝患者可以争抚养子女吗?夫妻双方打离婚官司,主要是为了争夺子女抚养权和分割更多的共同财产。在子女抚养权的分配上面,我国婚姻法是有明文规定的,原则上两岁以内的子女归女方抚养。而有些......


·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盗窃或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管理秩序。武装部队的公文......


·一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要件哪些?
      一、一切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要件哪些?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主要有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刑法因果关系、犯罪的时间、地点和方法等。依据他们在犯罪构成中的不同地位,犯罪客观要件可以分为......


用人单位不写工伤认定怎么办?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